6月11-12日,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和省林业厅在江山联合召开了全省林权抵押贷款推进会,总结交流了前阶段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经验,部署下一阶段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全省有关市县林业局、有关金融机构的代表参加了会议。省林业厅厅长楼国华、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行长周业樑到会并讲话。
会上,会议代表参观了江山市森林资源流转中心、林业经营大户、江山绿业园艺有限公司;丽水市人民政府、江山市林业局、人民银行衢州中心支行、安吉县农村信用联社交流了经验。省农信联社与省林业厅、农发行衢州市分行与衢州市林业局、农业银行丽水市分行与丽水市林业局、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与浙江信林担保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增加对林业发展的贷款支持。省农村信用联社在未来三年内组织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为浙江林业发展提供不低于50亿元的贷款。
楼国华厅长在会上充分肯定了我省前阶段林权抵押贷款取得的成绩,指出我省林权抵押贷款规模不断扩大、林权抵押贷款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林业要素市场建设稳步推进、财政贴息和林木保险制度基本建立。楼厅长要求深刻认识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认识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林农增收致富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现代林业的有力保障。
楼国华厅长提出,要全面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要加快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步伐,为农村金融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主动配合和优化金融服务,增加林业信贷投入;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快落实政策性林木保险工作;加强信息共享机制和内控机制建设;切实加强对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的领导。
我省从2006年开始与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农村信用联社在安吉等5个县(市)联合开展了林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目前已有27个县(市、区)开展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贷款银行从最初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扩大到农发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至今年5月底,全省已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8亿多元,借款农户(含企业)达2万户。各地根据实际,探索出了多种符合林业发展特点和林农需要的金融产品和信贷方式。结合农村信用评级,以林权提供最高额度贷款担保的“集中评定、一次登记、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林农小额循环贷款,因其有效并且手续简单,受到丽水、衢州地区林农的欢迎;借款人以林权证为抵押直接向银行抵押贷款,已成为安吉等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市县主要的贷款模式;衢州、庆元由林业龙头和村民共同出资组建担保公司或专业合作社为村民和社员林权抵押贷款提供担保,解决了林农贷款担保难的问题,为合作社发展注入了活力,使“青山变金山,活树变现钱,荒山变绿洲”。
我省林权抵押贷款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先后出台了《关于开展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支持我省林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浙江省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与产权变动管理暂行规定》等政策文件,形成了具有浙江特色的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各地也陆续推出了多种配套政策。如丽水市设立林权担保基金2100万元,丽水市政府还相继出台了《关于推进森林资源流转的工作意见》、《推进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业务发展的意见》以及林权抵押贷款财政贴息等政策文件,对执行基准利率的2万元小额林权抵押贷款按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衢州则是创新出台了“2+1”的财政补助政策,对2万元以下的小额林权抵押贷款由当地财政按季直接给予全额贴息,对林权抵押贷款利率上浮幅度控制在30%以内的金融机构,由当地财政按贷款余额的1‰给予补贴。此外,安吉县、建德市、诸暨市、嵊州市、武义县等均出台了林权抵押贷款办法。林木综合保险已纳入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省、县两级财政补贴保费45%,2008年全省政策性林木保险参保面积已达2121多万亩,保额9.2亿元。全省有63个县(市、区)成立了林权管理中心,49个县(市、区)挂牌成立了林权交易平台。
今后两年及以后一段时间,我省将全面推进林权找押贷款,主要目标是增量扩面,到2010年林权抵押贷款达到20亿元,达到所有林区县(市、区)全覆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都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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