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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统二分”——开化县林山乡舜山村实现荒山连片集中开发

 
 
发布日期:2011-03-1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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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正月初十开始,林山乡舜山村一个土名“叶坑前山”的一片荒山上,只要不下大雨,每天都有十几人在山上忙着整地、挖穴、栽竹苗。

       “这片山场共500亩,原先全是茅杆,村里在2009年就制定了荒山开发三年规划,这不,去年种下150亩毛竹,成活率不错,今年再种150亩,现在已完成种植60亩。我今天又去调苗了。”说起荒山开发,舜山村原来的村主任、现今换届刚上任的村书记钟善林很有兴致。

       钟善林介绍,舜山村是畲族少数民族村,村民219户、955人,拥有山林面积13212亩,人均近14亩,全部分山到户。山林本是当地村民赖以生计的本钱,但由于近些年2/3以上人口外出打工,留守家中的基本上是60岁以上老人与年幼孩童,务林劳力严重不足。承包到户的责任山普遍管理不善,疏林山、茅杆山随处可见,而村集体没有统管山,集体经济又没有任何收入来源,钟善林看在眼里,急在心里。2009年,在县长金明的亲自关怀下,在县委统战部等单位的积极扶持下,村干部做出由村集体为主体实施荒山连片开发经营的大胆决定。当年10月,村里就落实了“叶坑前山”连片500亩山场的租山工作。

       据了解,舜山村荒山连片开发主要采取“三统二分”措施:通过村民户主会议,村集体出面跟组签订租山协议,将分散于30多户的500亩荒山归拢集中起来,再由村集体将劈山整地、种植、抚育三年等项目打包承包给有实力的务林能人,实施统一规划、统一施工、统一管理。种植、抚育三年成林后交村里实行后续管理,所有支出由村集体承担,产笋产竹的收益进行按股分成:村与组按“三七”开分成,三成归集体经济,七成归组所有;组里户的分成以人口数为股,实现人人有股有份。

       “调苗、运苗由村里负责,费用不包含在承包款之内。”钟善林说,“因为购买竹苗非同小可,不能含糊。我们的竹苗都是号称‘开化竹王’的‘寿源竹林山庄’庄主吴龄寿那里调入的,每次调苗我都亲自去,一来确保良种竹苗,二来我拜吴龄寿为师,邀请他为义务技术指导员,我与承包者签订的技术规范都是在吴庄主的指导下敲定的,挖穴要求多大直径、多深,栽植密度达到多少株,成活率要达什么标,我身为村干部就必须要督好工、把好关、抓好质量。”看来,在荒山里淘金,村干部们是铆上劲儿了。

       据悉,舜山村的“群众致富奔小康”的荒山开发项目得到了浙江省委统战部的关注,省内发达地区的一些企业与机关单位主动与舜山村结对,今后几年的造林资金得到了初步落实。“我造你有”、“我栽树你乘凉”的“免费午餐”让该村干部群众欢欣鼓舞,户主当然得利,村集体拥有了自己的资产,承包大户有了用武之地,造林队员在家门口也找到了挣钱机会,何况有些雇工本身就是户主,他们替自家造林还能拿到不菲的工资,这样的好事谁不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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