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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怪兽”原是保护动物

 
 
发布日期:2012-03-16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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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森林警察吗,快来西周所看看,有‘怪兽’。”日前,象山县森林公安局接到西周派出所的求助电话。民警赶到西周派出所时看到,场地上有―位“不速之客”,它的头像猪,脚像鸭掌,身体又像老鼠。大家纷纷议论“怪物”的长相,“怪物”不断发出凄惨的嚎叫声。

  随后,该县森林警察与派出所民警将这只“怪兽”送到了西周镇政府,镇政府分管野生动物工作人员看到这只像猪又像狐狸,体型像四个月藏獒大小的怪物时,―眼就认定是只猪獾。

  猪獾属鼬科猪獾属中型哺乳动物,性凶力猛,主要分布在我国华东、华南、华北及陕西、甘肃和青海地区,属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猪獾栖息于山地阔叶林、灌丛、草坡、农田、荒地等地带。喜欢穴居,在荒丘、路旁、田埂等处掘洞穴或栖居于天然岩石裂缝、树洞之中。猪獾性情凶猛,受到敌害时,常将前脚低俯,发出凶残的吼声,吼声似猪,同时能挺立前半身以牙和利爪作猛烈回击。

  根据猪獾的生活习性,选择了西周镇灌草较为茂密的地带进行了放生。当民警放开箱子半分钟后,这只猪獾就隐入草丛,消失在了民警的视野中。(象山县农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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