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植物进出口作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在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贸易总量的不断增加和人们环保意识的日益增强,野生动植物贸易管理在国际上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进出口的野生动植物愈来愈显示出具有不同于一般进出口物品的特殊性。如何协调好资源保护、履约义务与发展经济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保护、控制、发展”的杠杆作用,实现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贸易可持续发展,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浙江省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工作现状
(一)基础资源丰富。浙江省现有野生动物2085种,高等植物约5500余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27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145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11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41种。野生动植物产业初具规模,2010年全省野生动植物驯养繁育经营利用企业达4736家,产值达75.90亿元,从业人员76397人。丰富的野外资源和发展迅速的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产业,为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贸易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基础支持。
(二)管理日趋完善。基本形成了林业、农业(渔业)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审批,国家濒管办依照公约规定把关发证,海关凭证放行的多部门合作监管模式。目前,野生动植物进出口需林业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事项主要有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进出口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野生植物、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审批、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出口珍贵树木或其产品、衍生物等六项。我省先后颁布了《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管理条例》、《浙江省野生植物保护办法》,提供了法律保障。行政许可实现网络申报,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贸易类别丰富。2011年,浙江省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贸易额达17.3亿元,主要为进口贸易,进口额近16亿元。进口货物类型主要有原木,此类进口所占份额最大,大量板材从南美洲、欧洲国家进口,主要用于地板、家具加工;动物活体,主要为龟鳖类进口,占活体进口总数的95%,进口后用于种用繁殖或食用,两者比例相当,食用主要是销往广东市场;动物制品,主要有动物皮张进口用于乐器制作、装饰,皮鞋等进口用于国内销售,象牙、皮张等工艺品进口个人收藏等,随着国人对生活品质追求的提高,后两者进口呈上升趋势。出口类别主要有:药材、食品、观赏类动植物及其制品等,其中鱼子酱出口所占份额较大。
二、存在问题
(一)监管体系上,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行政许可直接由申请人向省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上报国家级主管部门审批。当前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主要采取属地管理的形式,造成了县(市)级主管部门在许可和管理环节上的脱节。以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管理为例,2011年我省共进口外来物种活体182万余只,亟需当地林业部门配合加强相关管理,防止野外逃逸。
(二)物种监管上,现有的法律、法规、条例仅对CITES公约、国家重点保护、国家珍贵物种有所限制,而对一般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特别是一些地方特有种没有相关规定,从遗传资源的角度考虑,后者意义更为重大。2011年,我省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贸易额达16.8亿元,占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总贸易额的97.1%,而林业、农业(渔业)主管部门对相关资源的进出口情况无从监管。由此,一方面对国内野生动物资源的科学管理带来难度,另一方面易让不法商人“有机可乘”,将濒危物种按一般物种进口,以逃避监管。
(三)产业发展上,随着国际一体化进程加速,国际贸易迅速增长,野生动植物进出口产业国际市场广阔。我省野生动植物人工繁育培植产业发展迅速,产业基础已有一定规模,但经营利用方面大部分仅限于国内市场,国际市场有待开拓。且我省出口的产品多为原材料或粗加工制品,产品的附加值有待提高。
三、加快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基础建设。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野生动植物产业调查,及时掌握资源本底、变化情况和受威胁因素,建立健全资源消耗总量控制和资源配置科学评审制度,通过全省野生动植物管理系统开展网络化管理,强化宏观调控,遏制重点资源的过度消耗。
(二)强化科学监管。一是加强考核管理。对申报的经营单位建档,开展年度考核评估,对发展潜力大的野生动植物进出口企业进行鼓励、扶持,改变“重审批、轻监督”的状况。二是强化属地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企业在申报的同时,向当地主管部门备案。三是加强物种监管。将一般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尤其是特有种的监管纳入总量控制范围内。
(三)促进产业发展。以野生动植物保护为中心,利用好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一方面将我省人工繁育、培植较为成熟的梅花鹿、鳄鱼、兰花等濒危野生动植物推向国际市场,同时注重产品的精深开发,提升野生动植物产品的附加值。另一方面密切关注国内市场需求,推进国外资源的合理利用,减轻国内野生资源的保护压力。
(四)强化服务意识。一是发挥桥梁作用。一方面加强与国家林业局的联系,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审核工作,避免企业因要件不合规定而延长审批时间;另一方面对企业的合法活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主动深入基层,主动协调沟通,树立行业新形象。二是搭建信息平台。积极分析把握国际市场动态,指导国内野生动植物产业与国际接轨,引导企业开展进出口贸易,解决企业缺信息缺政策的问题。三是开展定期培训。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政策性强、专业性要求高,而进出口企业人员流动大,有必要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使其熟悉野生动植物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及相应的办理程序,有利于管理工作开展。
(五)加大宣传力度。以“爱鸟周”和野生动物宣传月为重点,加强对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的管理宣传,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认识和了解进出口管理制度,提高守法自觉性增强全社会履约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