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台州市黄岩区澄江街道办事处在黄岩区率先申报创建省级“森林城镇”,2012年12月18日,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授予澄江街道省级“森林城镇”称号。
创建省级“森林城镇”的做法与特点
科学规划,有序推进。《澄江街道“森林城镇”建设规划(2011—2015)》总体布局为“一心两翼、一纵四横、绿网串园”。
“一心”指集镇中心绿地由公园、住宅小区、工业园区、学校等主要的生态绿地组成;“两翼”就是以黄长线为轴,由南北森林生态系统与柑橘园区组成;“一纵四横”由过境公路与河道共5条生态廊道组成;“绿网串园”中的“网”是指由各村主干道路、村内水系、小区绿地等形成的完整的森林生态网络,“园”即中国柑橘博览园及各类生态公园,“绿网”与“绿园”相互连接,串起了澄江街道点面结合的绿色版图。
澄江街道两年来种植各类乔灌木4.24万株,新增绿地约28万平方米,全街道林木覆盖率由之前的45.83%提高到49.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由之前的20.7平方米提高到29.6平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70.8%,林木绿化率达到71.4%,“创森”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机制灵活,措施有力。一是业主分解机制,即把项目分解到各村以调动其建设积极性;二是资金拼盘机制,即把各类新农村建设资金与配套资金整合;三是土地共享机制,即农民无偿提供土地,但苗木产权归农民所有;四是项目监控机制,即街道绿化委员会对各村工程质量与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审计。
抓好重点,彰显特色。澄江“创森”的特色是充分体现蜜橘文化、桂花文化、香樟文化等森林文化内涵。黄岩蜜橘品种园,拓展了柑橘文化的传承;东岙、临西、后林、横屋的桂花产业园区,集桂花培育、展示、销售于一体;桥头王的香樟公园,呈现出雄伟、大气的绿化景观形象;柑橘博览园入口处的公园,则充分体现了植物品种的多样及色彩层次的多变,引人入胜。
创建省级“森林城镇”的体会
预算必须准确,配套资金到位。创建“森林城镇”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有关部门必须对建设资金作出预算。澄江街道的做法是将规划编制工作与每个绿化工程制作施工图、做预算表同步进行,可操作性强,资金预算准确。如澄江街道两年绿化直接投入资金的预算是644万元,项目完成后,实际直接投入资金614万元,预算的准确率达95%。
绿化工程中苗木费之外的投入是比较大的。据统计,2011年澄江9个村的绿化工程总投入达421万元,其中苗木费241.2万元,占57.2%;土石方费、运费81.7万元,占19.4%;人工费、机械费66.2万元,占15.7%;其他费用32万元,占7.7%。因此,绿化区块应尽量选择使用原有土壤,减少土石方量,苗木的直接投入最好达到工程总投入的60%—70%,使有限的资金能被用到绿化增量上。
按黄岩的政策,区级财政资金主要对苗木费和种植费进行补助,其他自筹。因此,乡镇必须有支付总预算30%—40%配套资金的能力,否则工程将无法顺利完成。
资料必须专业,保证通过验收。省级“森林城镇”要通过验收并获得命名需要两年以上的时间,要经历规划编制、规划会审、省林业厅立项、开展建设、专家预检、反馈整改意见、落实整改、市级验收、正式验收、省林业厅命名的工作流程。创建单位业务领导必须熟悉验收的程序与要求,提前做好图片、影像资料的搜集和总结资料的撰写工作,并请林业部门的专家予以指导;验收报告必须要总结出自身特点和建设成果,使验收能够一次性通过。
集镇中心的亮点不够。严格来说,“森林城镇”的核心在于集镇中心,通过“创森”,集镇中心要有明显的变化,在绿化设计上要有视觉冲击力。澄江的集镇中心在桥头王村,受原规划的影响,没有大面积的公共绿地,没有片林,地面全部硬化。澄江街道通过堆土建公园和建花坛种树,不仅成本高,整体效果的提升也不明显。今后,澄江街道“创森”的工作方向是把集镇绿化分解到集镇中的仙浦喻及桥头王新区,以提高中心区的“创森”效果。
绿化村庄“串点成线”不够。澄江在“创森”工作中的村庄绿化部分得到了专家的肯定,但村与村之间通过绿道、片林等绿带联系不够,在视觉行进过程中有中断现象,这在后续的“创森”工作中还需要得到改进。
对推进黄岩区“创森”工作的建议
联合创建,整合优势资源。省、市级“森林城镇”创建与市级“美丽乡村先进县”创建分别由林业部门与农办牵头实施,黄岩区这两项工作都在推进,但创建“森林城镇”与创建“美丽乡村先进县”的目标基本一致,都是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魅力农村、幸福农村、和美农村。黄岩区已编制了《黄岩区“十二五”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规划》(下文简称《规划》),《规划》中的重点乡镇、重点村、重点线路完全适合“森林城镇”的创建。将“森林城镇”与“美丽乡村先进县”联合创建,可整合资源、资金,实现成果最大化,提高创建的质量。
“森林城镇”应是“美丽乡村先进县”的基础,黄岩区具备联合创建条件的乡镇也不少。按“美丽乡村先进县”的规划,“永宁橘源观光带”中82省道延伸段上的北洋、屿头、宁溪等乡镇,“红游峡谷体验带”中的茅畲、平田等乡镇,以及“鉴洋渔韵风情带”中的院桥等乡镇基础条件良好,特色明显。通过联合创建,既延伸了“森林城镇”的内涵,又提升了“美丽乡村先进县”的档次,这在全省也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笔者在此建议,区级相关单位在编制创建省级“森林城镇”规划时,可以与“美丽乡村先进县”的规划有机结合,有重点地分步实施,科学推动创建工作的开展。
当前,浙江省开展了“美丽乡村示范县”和“美丽乡村先进县”的创建,台州市开展了“多城同创”(卫生、环保、文明城市),这些活动为进一步开展“森林城镇(城市)”创建提供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在全省开展联合创建,实现资源共享,将是今后高质量“创森”的方向。
资金预算作单独项目管理,明确扶持资金。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创建省级“森林城镇”的资金扶持力度,以黄岩为例,现有的《黄岩区绿化造林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森林城镇”创建的补助资金应作进一步细化。在此,笔者建议补充一个细则,即工作人员在上报相关材料时,可将预算作为单独项目申报,由林业部门和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区政府发文明确补助范围与金额,这样可使资金筹集变得清晰、明白,减少各乡镇、街道在申报财政补助资金时的盲目性和不确定性,提高此环节的工作效能。同时,业务部门应对“创森”进行全程指导,资金拨付应及时到位。
省、市级有关部门在加大对“创森”工作的资金扶持力度的同时,要保证专款专用,资金不能在区一级被统筹或移用,要抓好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工作。
编制规划时建议把彩色树种作为特色,提升景观品质。2012年在兰溪举行的彩色树种发展座谈会上,省林业厅领导提出要大力发展彩色树种,实现从“绿化浙江”到“彩化浙江”的跨越。彩化,已成为绿化升级的潮流。黄岩尚没有彩化明显的通道等绿化区域,在未来的“森林城镇”创建中,黄岩应重视彩色树种的配置,建设彩色大道、彩色公园,在村口、路口、门口、街口等处种植彩色树种。例如,选择白玉兰、樱花、紫荆花、紫薇、木绣球、桂花、月季、梅花等进行合理配置,呈现四季开花的景观效果;也可以选择红叶李、红枫、黄山栾树等观叶品种,显示彩化的层次感。
目前,什么是彩化,彩色大道的标准是什么,什么样的彩色树种更适宜浙江种植,这方面的知识推广面不大,特别是乡镇林业部门对这方面的知识更新慢。我省应加强对“彩化浙江”的宣传、引导,建议省级有关部门在审核“创森”规划中,把“彩化”作为要求之一,提高我省“创森”的工作质量,使浙江的大地更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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