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余杭区政府将南、北湖滞洪区范围内13043亩面积划定为野生动物禁猎区,这是余杭区首次设立野生动物禁猎区。今后,但凡有人在该区域偷猎,一经抓获,均可按照禁猎区的标准处以严厉处罚。
南湖野生动物禁猎区区域面积5690亩,范围以南湖湖区为核心,东至南湖东围堤,南至沙滩公园、湖山,西至建新畈、朝阳畈,北至余杭街道中南村农居点;北湖野生动物禁猎区区域面积7353亩(北湖围堤15.3 公里范围内),范围以杭长高速为核心,东至西险大塘,南至余杭街道永安村,西至径山镇前溪村,北至瓶窑镇张堰村、西安寺村、南山村。在上述禁猎区内,禁止使用任何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同时将设立南、北湖两个野生动物保护巡查队,对进入该区域的车辆、人员是否携带猎捕工具及是否执行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规定,实施监督检查。
南、北湖滞洪区为典型的湿地地貌,是候鸟迁徙途径我省的重要通道,浙江省野鸟会会员多次在区域内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鸟类踪迹(如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东方白鹳等)。同时,受高额利益驱使,该区域也成了不法分子偷猎活动的重灾区,非法猎捕候鸟现象逐年增加,使宝贵的野生动物资源遭受了重大损失,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及各级新闻媒体一直对该区域非法猎捕现象高度关注。余杭区林水局曾多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缴获了大量的野生动物及捕猎工具,但是由于南、北湖不是禁猎区,更不是鸟类自然保护区,无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这些偷猎者做出严厉处罚。禁猎区建立后,将有利于从严从重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及时遏制偷猎野生动物现象,确保该区域野生动物资源及候鸟迁徙安全。(余杭区林业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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