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日前,副省长、省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总指挥黄旭明在《浙江政务信息》(专报)第140期“区域网格化 扑救专业化 应对多样化 体系责任化——丽水市创新森林消防举措牢牢把控重点林区安全”上批示:“丽水市对森林消防很重视,很认真,做得很有成效,值得充分肯定”。2014年,丽水市抓责任、练精兵、控火源、夯基础,春节、清明、国庆等重大节日无火灾,全年森林火灾发生率和受害率同比下降20%和37%,为“美丽浙江”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现将他们的主要做法介绍如下,供各地学习借鉴。
区域网格化 扑救专业化 应对多样化 体系责任化
——丽水市创新森林消防举措牢牢把控重点林区安全
丽水市是浙江省最大林区市,全市现有林地 2193万亩,省重点公益林1163万亩,境内分布着3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1个国家和省级森林公园等一批森林消防重点保护单位,森林消防任务十分艰巨和繁重。2014年,该市森林高火险等级五级天数比往年偏多,达到203天,进入冬季更是遭遇暖冬连续晴天,天气异常干燥,森林消防形势十分严峻。针对森林消防火源防控难、扑救队伍风险高效率低、地势复杂火灾扑救难、基层森林消防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该市创新“区域防范网格化、扑救机制专业化、应对举措多样化和消防体系责任化”四化做法,抓责任、练精兵、控火源、夯基础,取得了春节、清明、国庆等重大节日全域无火灾的好成绩,森林火灾发生次数和受害面积稳定保持在历史低位。2014年以来,共发生森林火灾20起,受害森林面积1163亩,同比分别下降20%和37.26%,为“美丽浙江”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创新管控,区域防范“网格化”
(一)“大网格”常年禁火。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有关规定,该市将凤阳山-百山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白云山森林公园等37处重点区域划为“大网格”,面积17万公顷(占全市林业用地积的11.6%),实行森林消防严管,发布常年森林禁火令,禁止携带火源、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山,禁止包括农林业生产性用火、工程用火以及烧香、点烛、烧纸、燃放鞭炮、烤火、野炊、吸烟、火把照明、使用枪械狩猎等一切野外用火。
(二)“中网格”统筹指挥。将全市173个乡镇(街道)划成“中网格”,由各乡镇(街道)成立指挥机构,具体落实森林防火重点监管对象的动态监管机制,构建完善组织、预防、扑救和保障体系,开展经常性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落实护林员的管理和培训,启动实施乡森林防火工作预案等。截至目前,该市173个乡镇(街道)已经全部实现森林消防网格化管理,实现全覆盖。
(三)“小网格”村村为哨。将全市2850个行政村划成“小网格”, 以村为单位,由各村组建管护责任小组,准确划分护林员责任区的地点和范围,标清边界,责任落实到人、到地块,使防火责任区无缝隙衔接。并依托和完善省道、农村公路、林区公路、坑道、溪道等自然分布的具有防火隔离属性的设施,在防火设施和生物防火带之间形成若干网格防火区,实现森林防火隔离设施网格化。
二、创新能力,扑救机制“专业化”
(一)队伍标准化。各地根据林地面积、火险等级组建不同规模的、可直接调度的专职森林消防队(100万亩以下三级火险地区25人,100至200万亩二级火险地区50人,200万亩以上一级火险地区100人);国有林场、3A级以上景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建立了25人以上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并按森林面积配足护林员队伍,确保每名护林员管护面积不超过5000亩。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有248支扑火队伍7760名扑火队员,其中专业森林消防队13支。
(二)设备专业化。为进一步改善森林消防扑火装备,逐步提高灭火效率,2014年,该市共投入森林消防建设资金794万元,新购置森林消防扑火机具5133 件,其中风力灭火机 229 台,高压灭火水泵77台,其它 4827 件。各扑火队伍均配备以便携式高压消防水泵4台以上。完成浙南森林重点火险区二期工程项目建设,防火宣传教育工程、火情了望监测系统、扑火机具与装备及基础设施得到了改善和提升。
(三)合作协商化。该市林业部门、气象部门建立了会商制度,签订《森林消防合作备忘录》,加强协调、信息发布和人工增雨作业,缓解森林消防压力。在森林防火期内的每周发布森林火险预报,召开会商5次,发布预报36次,共在莲都、云和、缙云、青田、景宁5县开展20轮20批次人工增雨作业,发射增雨火箭弹75枚,增水总计近2400万吨,有效降低了森林火险等级。
三、创新方法,应对举措“多样化”
(一)以水灭火,引水上山。按照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原则,在重点林区、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森林公园等区域,采取自然水源和人工水源相结合的方法,合理选择自然水源取水点,采取围堰、建造等措施修建蓄水池、铺设森林消防管道、设立消防栓等“引水上山”方式,扩展以水灭火覆盖范围,提高以水灭火水平。丽水市被列入全省以水灭火示范点,截至目前,全市建立以水灭火队伍29支,铺设森林消防水管42公里,设置消防栓226个,修建森林消防蓄水池450座,配备高压接力水泵78台,背负式灭火水枪1092套。
(二)以赛促练,提升素质。加强森林消防队伍的培训演练。2014年,全市共组织200多支队伍训练576次,组织15支225人“以水灭火”森林消防队伍进行技术比赛,提升森林消防队伍的实战能力,并加强各消防队伍横向联系和协作,确保“拉得出、用得上”。
(三)以人为本,疏堵结合。在重点防火时段,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每天至少5次以上播报森林消防温馨提示;在相对集中和重点地区以广场活动、走村入户的形式,现场咨询、悬挂横幅彩旗、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开展送电影下乡、送戏下乡;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实行严防死守,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和“五类”人员的监管和劝导,对上坟祭祖采取鲜花换烟花和集中焚烧等措施,在春节元宵期间组织开展禁止燃放孔明灯活动,收缴孔明灯3200只。
四、创新监管,消防体系“责任化”
(一)部署任务求早。按照“宁可千日无火,不可一日不防”的要求,从2008年开始,该市将森林防火期调整为每年的10月到次年的5月,比《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规定的防火期(每年的11月到次年的4月)多出2个月,切实做到早部署、早落实。2014年,该市专门制定出台《丽水市森林火灾重点整治县管理预警办法》,从机制上保障防的早,防的好。
(二)落实监管求细。全市各级森林防火部门、乡镇(街道)和有森林消防任务的队伍春节期间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森林火情动态,确保防火信息畅通。各乡镇(街道)、村落实专人值守,组织护林人员实行开展拉网式火源巡查,及时排除火灾隐患。防火紧要期市、县(市、区)森林消防指挥部带队前往各县(市、区)、乡镇、自然保护区等开展森林消防督查37次,全年电话抽查248个单位均无脱岗现象,确保森林消防责任落实到位。
(三)追究责任求严。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层层签订责任状,对因宣传教育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火情报告不及时等原因造成森林火灾的部门、乡镇、村干部,按照《浙江省森林消防工作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从严问责,确保林区百姓过上平安春节。2014年以来,该市无一人因森林消防工作受到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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