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全省各级林业部门紧紧围绕“八八战略”和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2014年26号文件部署,紧密结合全省林业实际,积极实施“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深化林业改革创新,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弘扬森林生态文化,全面完成各项年度工作任务,实现了“十二五”的圆满收官。
(一)林业改革创新扎实推进。坚持先行先试,着力破解林业体制机制障碍,努力走出以推进制度创新、激活社会资本为基本特征的浙江“林改”之路。深化股份合作制改革,继续推进24个县林业股份合作社建设试点工作,大力推广林地股份合作制、林木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家庭林场等成功模式,出台了《浙江省示范性家庭林场标准》,全省已建立股份制合作社168家,涉及农户达1.12万户,家庭林场1294个。深化林业金融改革,积极探索生态公益林补偿质押基金、公益林信托受益权担保等贷款模式。经省政府同意,印发施行了《浙江省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管理办法》,为保障林业经营主体权益、实现林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供了依据。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完成了杭州等7个试点市的89个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并通过国家验收;宁波等4个非试点市的19个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也已经完成,通过省级验收。深化林木采伐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商品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对我省林业的改革工作,省委夏宝龙书记专门作出重要批示,给予充分肯定。去年8月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会在浦江召开,前不久国家林业局主要领导又对我省林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在全国全面推广浙江林改经验。
(二)林业生态建设扩面提质。围绕林业“双增”目标,扎实推进森林扩面提质工程,有效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认真贯彻落实第六次全省平原绿化工作座谈会特别是夏宝龙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快绿化造林步伐,全省完成造林更新面积60万亩,是计划任务50万亩的120%,其中完成平原绿化23万亩,是年度计划18万亩的124%;完成森林通道建设3590公里、4万亩,完成通道沿线林相改造25万亩。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表彰了30个平原绿化先进集体、100个先进个人。全面启动了千万亩珍贵彩色健康森林建设,坚持面上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加大推进力度,打造示范样板,提升森林质量和景观水平,完成森林抚育面积100万亩。全省苗木生产面积突破208万亩,总产苗量46亿株,共向全省赠送珍贵和彩色树种867万株。在全国率先将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30元,继续扩大省级公益林面积,年度新增517万亩,省级以上公益林总面积已达4534万亩,占我省陆域面积的近30%,占林地面积的46%,实现生态改善和惠民增收双赢。
(三)林业产业发展增效富民。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步伐,持续提高林业经济发展的质量与效益。产业平台不断壮大,林业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继续向园区集聚,新增现代林业园区建设面积3万亩,37个园区获省里命名。启动了木本油料、花卉苗木和竹产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在德清县启动现代林业经济示范区试点,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根据夏宝龙书记“特别关注市场供需平衡,科学指导花卉产业发展”的重要批示精神,积极推进花卉产业基金、花木抵押贷款、花木抵押政策性保险等金融支撑政策落地。加大木本油料支持力度,大幅提升扶持标准,全省完成木本粮油提升项目18万亩,产业规模优势继续扩大。大力发展森林休闲养生,确定桐庐、永嘉、磐安、遂昌、安吉5个县开展森林休闲养生试点,积极推进森林休闲养生区、森林特色小镇、森林古道和森林人家建设。大力推广9种较为成熟的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和“一亩山万元钱”创新模式,成为林农致富增收的“新法宝”。组织实施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工程,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共抽检食用林产品1787批,抽检合格率为99.9%。
(四)资源保护力度持续加大。积极争取国家林业局将我省列为全国森林资源年度监测试点省,首次开展了省对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森林增长实绩考核、26县林业绩效考核。加强林地资源管理,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制度,规范办理使用林地项目2602项、面积3662公顷,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深化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与省发改委、国土资源厅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涉林垦造耕地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不得选址“十个范围”的具体标准,开展2009-2014年涉林垦造耕地问题清理排查和查处整改。推进湿地保护管理,组织各地建立省级重要湿地保护名录和县级保护名录,基本完成编制县级湿地保护规划,新建2个省级湿地公园,完成了4个国家湿地公园的试点验收。扎实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濒危物种拯救,强化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新建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晋升国家级。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先后组织“四清四打”和“雷霆1号、2号、3号”专项行动,全省查处各类涉林案件3012起,查处违法人员5681人。加强森林消防工作,启动了航空护林,全省发生森林火灾67起、受害森林面积301公顷,同比分别下降53.1%和61.5%。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完成松材线虫病除治面积229万亩,清理枯死木222万株,全省疫情发生面积和受害程度总体下降。
(五)生态文明理念广泛传播。深入组织开展“关注森林”活动,绍兴、义乌成功创建为国家森林城市,6个县(市)、47个乡镇创建为省级森林城市(城镇),200个村创建为省级森林村庄。组织开展了省市党政军领导义务植树、“全省珍贵和彩色树种进乡村”、“保护母亲河 美丽中国梦——2015年浙江省青少年植树行动”等植树行动,引导社会各界参与绿化造林,全省参加义务植树人数2134.8万人次,植树6600万株。积极开展“省生态文化基地”建设,组织8个单位申报全国生态文化村和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扎实开展最美系列活动,社会各界踊跃参与,评选出了“浙江最美古树”109株、“浙江最美森林古道”50条,省政府新闻办首次召开了林业新闻现场发布会,向全社会介绍我省森林资源及古树名木发展保护状况。成功举办了第8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和中国温州森林旅游节等活动,义乌森博会实现成交额47亿元,同比增长 0.75%,共有来自34个国家和地区的1502家企业参展,比上届增长13.6%,到会客商40多万人次,创历届森博会新高。
二、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我省高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第一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主动适应新常态,紧抓发展新机遇,加快推进林业改革创新,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加快提升发展质量效益,加快完善生态文明制度,着力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现代林业发展路子,努力实现“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着重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坚持攻坚克难,大力推进林业改革创新。以“全国深化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为契机,深入推进林业综合改革,努力增强林业发展的内生动力。深化林业经营体制改革,选择10个左右县开展林业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建成50个以上省级示范家庭林场,保障林农合法权益,推动林农持股增收,扩大林业股份合作覆盖面和受益面。深化林权流转机制改革,对流转的林地经营权进行确权发证,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建设。深化林业金融改革,完善林权抵押贷款政策,探索推广有效适用的林权抵押贷款模式,进一步解决林权抵押贷款担保难题。深化采伐管理改革,加快推进商品林采伐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力争出台放宽公益林中松、杉木林采伐管理政策。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加快创新发展,探索因地制宜的分类管理模式,推进现代国有林场建设。
(二)坚持转型升级,积极发展现代林业经济。以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技术创新推动林业转型升级,走绿色发展之路。推进现代林业经济示范区建设,以质量和效益为核心,把现代林业园区作为试验田,深化德清试点,促进三产共生共存、互融互动,打造全产业链,示范引领全省现代林业经济发展。加快森林休闲养生业发展,重点抓好5个县森林休闲养生建设试点,力争培育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森林特色小镇5个、森林人家30个,探索构建县、镇、村三级森林休闲养生产业发展新格局。大力推广“一亩山万元钱”创新技术模式,建立示范基地3.3万亩、辐射推广6.7万亩。着力加强林业品牌建设,以油茶、香榧、山核桃等特色油料与干果产品为重点,以标准化整合品牌,构建质量追溯制度、企业诚信机制、质量监管体系“三位一体”的安全监管模式。深入实施林业“电商换市”,引导各类林业经营主体与电商企业对接,让更多有形的森林产品和无形的生态服务,通过网络走向千家万户。继续举办好第9届中国义乌森林产品博览会。
(三)坚持扩绿增彩,加快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四边三化”和“三改一拆”等重大行动部署,稳步推进森林扩面,深入推进平原绿化美化,提请省委、省政府召开第七次全省平原绿化工作会议,新建平原绿化10万亩以上,平原林木覆盖率达到19%以上。加强“四边”绿化,重点抓好“两路两侧”“四边三化”绿化缺失问题整治。大力推进植树治水,以水系源头、河流两侧为重点,完成年度造林更新23万亩;全面落实造林普惠政策,完成造林补贴面积10万亩;推进防护林工程建设,新增防护林4万亩。大力实施森林提质,启动“种植1亿株珍贵树种三年行动”,全面铺开千万亩珍贵彩色健康森林建设,加大森林抚育政策引导和资金投入力度,完成20万亩建设任务;认真抓好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完成森林抚育补贴面积50万亩。继续实施珍贵彩色树种赠苗造林行动,培育珍贵彩色树种500万株以上,其中大苗300万株以上。
(四)坚持严管严控,努力提升林业治理能力。扎实开展设区市森林质量评价和县级森林增长指标年度考核评价,全面推进全省森林资源一体化监测,为考核提供科学依据。提升林地管理水平,加强和规范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加强林地监督检查和涉林垦造耕地监管。加强公益林和湿地保护,修订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调研制订湿地生态补偿制度。加强林木种质资源保护,推进原地保存区、省级资源库与区域植物园、专类园建设。加大森林保护力度,探索林业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建立森林公安林区警长制度,依法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提升森林消防综合防控能力,严格执行森林火灾重点整治县管理办法,加强野外火源管控,深化引水灭火工程、航空护林和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遏制松材线虫病蔓延。
(五)坚持文化引领,大力弘扬林业生态文明。积极发挥生态文化的重要作用,组织开展“爱鸟周”“世界湿地日”等宣传教育和“浙江最美湿地”等最美系列评选活动,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传播生态知识,弘扬生态文化,在社会引导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全面启动古树名木保护工程,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复壮和生境修复,重点实施树龄500年以上的6000多棵古树名木专项保护。加强生态文化基地建设,创建省级生态文化基地10个以上,争创一批国字号生态文化示范基地。继续推进森林城市、城镇、村庄创建,力争创建1个国家森林城市、5个省级森林城市、20个省级森林城镇、200个省级森林村庄,大力改善人居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