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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珍贵彩色森林发展示范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30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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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林办造〔2016〕18号

各市、县(市、区)林业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新植1亿株珍贵树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和省林业厅《珍贵彩色森林建设总体规划(2015-2020年)》部署精神,为加快推进全省珍贵彩色森林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珍贵彩色森林发展示范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珍贵彩色森林建设和“新植1亿株珍贵树”重大任务,以提高森林质量、增加珍贵树种资源战略储备为目标,坚持合理布局、科学植树,通过抓点作样、示范引领,打造一批可看、可学、可推广的珍贵彩色森林建设示范基地,优化林种结构,建设美丽林相,“藏富于地、藏富于民”,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笔宝贵财富。

  二、建设内容

  (一)示范县建设。示范县建设在全国森林经营样板基地、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县、省级珍贵彩色森林示范县中开展,包括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鄞州区、文成县、德清县、长兴县、嵊州市、新昌县、浦江县、开化县、仙居县、天台县、龙泉市、遂昌等15个县(市、区)。各地要加强与“十三五”发展规划相衔接,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制定扶持政策,狠抓重点工程,加大投入力度,加强进度督促,在政策部署、资金投入、运行机制、技术模式、宣传发动等方面为全省作出示范样板,确保到2020年,全面完成珍贵彩色森林示范县建设任务。

  (二)局长示范林建设。建立健全领导联系制度,选择交通便利、对比明显、相对集中连片的区块,由局领导挂名联系作为责任人,开展珍贵树种局长示范林建设。各地要对照“新植1亿株珍贵树五年行动计划任务表”,分解局长示范林建设任务,制定实施方案,每片示范林要求相对集中面积300亩以上,到2020年,全省建成珍贵树种局长示范林1000片以上。要继续抓好去年省厅下达的局长示范林建设计划落实,结合彩色健康森林、木材战略储备林和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建设,加强提升改造和后期管护,确保建设成效。

  (三)珍贵树种示范点建设。以行政村为单位,结合森林村庄创建,把发展珍贵树种纳入村“两委”重要工作内容,制定珍贵树种发展计划或建设方案,落实新植珍贵树木管护责任,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开展珍贵树种科普宣传,新植珍贵树种3000株以上或人均10株以上,珍贵树种占乔木树种比例达到50 %以上,群众支持和参与度达到70%以上。到2020年,全省建成珍贵树种示范点1000个以上。

  (四)珍贵树种示范单位建设。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部队营区、校园、住宅小区、寺庙等为单位,结合绿化模范单位创建,大力开展绿化建设和发展珍贵树种,制定珍贵树种种植计划,落实绿化成果管护责任,开展珍贵树种科普宣传,新植珍贵树种500株以上,珍贵树种占乔木树种比例达到50%以上,职工(战士、住户)支持和参与度达到70%以上。到2020年,全省建成珍贵树种示范单位1000个以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珍贵彩色森林发展示范行动是推进珍贵彩色森林建设和“新植1亿株珍贵树”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展示和体现各地工作成效的重要窗口。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握当前珍贵树种发展的大好机遇,精心组织,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全力以赴推进示范建设。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设区市林业局要依据“新植1亿株珍贵树五年行动计划任务表”,于7月20日前分解落实所辖县(市、区)的新植珍贵树建设任务和局长示范林、示范点、示范单位创建任务,同时抄报省林业厅绿化造林处。各地要制定发展示范行动工作方案,画出分布图,列出时间表,明确任务书,落实责任人,建立任务台账和销号制度。

  (三)加大资金投入。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结合省厅彩色健康森林和木材战略储备林建设项目,整合资金资源,逐步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资本参与的多元投入体系。对于列入示范创建的单位,省厅将在项目安排中重点倾斜,在“珍贵树种进万村”赠苗行动中优先安排。

  (四)加强技术指导。要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加快实用技术推广,建立健全专家联系挂钩制度,分片联系示范建设,确保工作成效。要尊重自然规律,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科学植树,切实加强种苗、整地、挖穴、栽植、管护等各个环节管理,确保工作成效。

  (五)广泛宣传发动。要积极主动谋划,发动宣传舆论,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标志标牌、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平台等形式,广泛宣传珍贵彩色森林建设和珍贵树种发展的重大意义,争取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支持,形成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各县(市、区)要依据建设任务,认真填报示范创建相关报表,于7月30日前报市林业局,由市林业局统一汇总后,于8月10日前通过农民信箱报省林业厅绿化造林处。

  联系人:陈崇,电话:0571-87399020。

  附件:1. 各县(市、区)新植珍贵树年度任务计划表

  2.2016年示范县创建重点工程计划表

  3. 2016年局长示范林建设计划表

  4.2016年珍贵树种示范点建设计划表

  5.2016年珍贵树种示范单位建设计划表

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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