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
 
     
 
 

新昌县百余非法交易画眉鸟重获自由

 
 
发布日期:2017-01-1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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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2日,新昌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来到七星街道磕下花鸟市场的“梁氏水族”店,打开一个个鸟笼,将这里的106只野生鸟类画眉鸟全部放归大自然。

  1月10日,新昌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在检查禽流感疫情工作中,发现“梁氏水族”店有诸多野生画眉鸟,当即询问其来源。店主俞某称为从该县外来打工者那里收购来的,但未能提供狩猎、进出口等合法来源证明。根据浙江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画眉鸟系省级重点保护野生鸟类,并且是国家保护的“三有(有生态、社会、经济效益)”鸟类。店主俞某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出售、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县森林公安局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交易行为,并对其立案调查。

  拯救画眉鸟仅仅是该县森林公安局保护生态资源安全的其中一个片段。2016年以来,新昌县森林公安局严格按照省林业厅和市林业局的统一要求,对该县境内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的加工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调查和登记,并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4月,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和爱鸟周法律法规等宣传活动。7月,对全县进行了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排查专项整治行动,从而促进了各单位依法经营,预防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2016年全年共救治了蛇雕等野生动物6只。

  新昌县森林公安局局长顾桔阳表示,为了切实保护全县生态资源,维护全县林区安全,在新的一年里,该局将继续坚持严格执法,严密排查,严厉打击一切非法猎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大家一起来保护野生动物,守护生态资源安全。(新昌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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