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管理
 
     
 
 

全省森林公安法制员业务培训班在绍兴举办

 
 
发布日期:2017-06-27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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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森林公安法制队伍建设,提高法制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也为下一步落实独立执法权限做好准备。省森林公安局于6月19日至23日在绍兴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举办了全省森林公安专(兼)职法制员业务培训班,全省各市、县(市、区)森林公安局的110余名专(兼)职法制员参加此次培训。

  培训班邀请了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杭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等专家以及基层优秀民警为学员们进行授课。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及杭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重点围绕森林公安法制员的职责任务、刑事(治安)案件法制审核审批、网上执法办案、行政复议应诉等实务性工作进行专题讲座;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张崇波教授针对今后森林公安独立执法权限改革中将面临的繁重工作任务,对涉林违法犯罪罪名进行专题解析;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法院针对执法办案当中非法取证的形成与矫治、警察出庭作证规则及证据收集应注意问题以及出庭应诉若干问题进行深刻解读;国家级教官(临安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陈有强,结合近年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多发的实际情况,全面解读新《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案件办理的法律适用。

  培训采用授课、上机操作和互动交流等形式,学员相互学习、共同提高。通过培训,提高了学员们的法律业务水平,拓展了案件的侦查视野,对新形势下办理涉林案件提供更多借鉴。

  培训期间,全体参训人员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切实做到课堂纪律严明,警容严整。参训人员对本次培训班的课程安排反映较好,表示通过培训切实拓宽了思路,提高了执法水平,为下一步更好地履职、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省森林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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