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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今年收缴放生野生动物116只

 
 
发布日期:2018-12-1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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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淳安县林业局临岐林业中心站迎来一家三口,并送来一只鸟。经鉴定,这是一只领角鸮,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这是我们两天前在外面捡到的,当时它受了伤不能动。”这家主人叫童冠宝,是当地一名经商人士,看到这只长得像猫头鹰的大鸟受了伤,就把它抱回了家,喂了食,并在它的伤口上涂了云南白药,现在它的伤好的差不多了,他们一家就抱着它送  到了林业部门。临岐林业站工作人员认真检查了这只领角鸮,发现它已基本痊愈,在给它上了药后,就将其放生至森林深处。

  “这是我们今年放生的第116只野生动物了。”淳安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说,如此多的野生动物被放生,一方面说明淳安的生态环境不断好转,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意识越来越强。

  “一年来,我们针对不同群体,提供多项个性化和多样化的普法服务,特别是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和林地保护的宣传。”淳安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说。

  对于淳安临岐镇居民沈洪坤(化名)来说,野生动物保护的学习也把他从违法的边缘拉了回来。从小生活在山里的沈洪坤也曾吃过野生动物,他特别喜欢吃一种叫“黄蛤”的两栖动物。“今年夏天,听了林业专家的课,我才知道‘黄蛤’学名叫中华蟾蜍,属于三有野生动物,非法猎捕20只就可入刑的,当时我已经抓了10多只了。”沈洪坤说,他平时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还不十分清楚,保护观念淡薄,这次系统的宣传教育活动,对他震动很大,知道了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后来,他不仅把自己抓的那些“黄蛤”放了生,还一有机会就向亲戚朋友宣传不能滥捕乱猎野生动物的观念。

  淳安林业部门还通过发放相关法律宣传资料、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当场解决农村群众疑难问题等方式,向农村群众传播法律知识,营造保护森林,保护野生动物的社会氛围,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淳安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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