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林防〔2018〕79号
各市、县(市、区)林业局、建委(建设局、园林局)、城管(执法)局: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科学指导全省古树名木鉴定、认定工作,省林业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浙江省古树名木认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浙江省林业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9月20日
浙江省古树名木认定办法
第一条 县级以上林业、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联合组织同级古树名木鉴定、认定专家,采取外业调查取样、内业测试分析等方法,开展辖区内古树名木的鉴定、认定工作,对古树名木建立档案,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二条 依据《中国植物志》《浙江植物志》等工具书,查对鉴定对象的营养器官和繁殖器官的形态特征,鉴定出树种名称及所属的科、属,标注拉丁学名和中文名。
第三条 根据鉴定对象的测树因子、生长状况和历史档案资料,借助新技术、新设备,分析、鉴定树木年龄。
(一)访谈估测:凭借实地考察和走访当地群众,获得口头证据,计算和推测树木年龄。
(二)文献追踪:查阅地方志、族谱、历史名人游记和其他历史文献资料,获得相关的书面证据, 计算和推测树木年龄。
(三)年轮与直径回归估测:利用本地(本气候区)森林资源清查中同树种的树干解析资料,获得年轮和直径数据,建立年轮与直径回归模型,计算和推测树木年龄。
(四)CT扫描测定:根据树干被检查部位断面的CT立体图像的年轮数目,鉴定树木年龄。
第四条 名木指依法认定的稀有、珍贵树木和具有历史价值、 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名木不受树龄限制,不分级,由县(市、区)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报省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一)名木认定条件
(1)国家领袖人物、外国元首或著名政治人物亲手所植的树木;
(2)国内外著名历史文化名人、知名科学家所植或咏题的树木;
(3)分布于名胜古迹、历史园林、宗教场所、名人故居等场所,与著名历史文化名人或重大历史事件有关的树木;
(4)列入世界自然遗产或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内涵的标志性树木;
(5)树木分类与命名的模式树(模式标本采自该树),或具有重大科学价值的树木;
(6)其他具有重要历史、文化、观赏和科学价值或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二)名木鉴定方法
(1)实物证据法:根据名胜古迹、历史园林、宗教场所和名人故居等分布地点的树木和建筑实物及其图片,判定树木是否属于名木。
(2)书面证据法:根据科学文献、新闻报道、文史档案中的记载等书面证据及其图片,判定树木是否属于名木。
(3)口头证据法:根据了解植树历史相关人员的口头证据,判定树木是否属于名木。
第五条 树龄500年以上的一级保护古树由县(市、区)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报省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第六条 树龄300年以上不满500年的二级保护古树由县(市、区)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报设区市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第七条 树龄100年以上不满300年的三级保护古树由县(市、区)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和认定。
第八条 根据古树名木鉴定、认定需要,由相应同级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统一的鉴定、认定专家库,并从专家库中选取3人以上组成专家组,开展鉴定、认定工作。
第九条 鉴定、认定完毕后,应出具鉴定、认定意见书。鉴定、认定意见书除包含省古树名木信息监管平台上生成的基本信息外,还应包含对基本信息的判定、影像资料的描述、保护等级确定以及专家签名等内容(详见附表)。相关操作技术按照《浙江省古树名木普查建档技术操作细则》执行。
第十条 对经鉴定、认定的古树名木,按照《浙江省古树名木普查建档技术操作细则》的要求进行统一编号。
第十一条 经省、市、县(市、区)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分级鉴定、认定完成后,由县级以上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分级向社会公布古树名木目录。公布的古树名木目录内容包括编号、中文名、拉丁名、保护等级、地理位置等信息。
第十二条 鉴定、认定意见书应统一装订成册,按相关程序报送和保存。县级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建档保存全部古树名木鉴定、认定意见书等相关材料,市级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保存二级保护古树认定意见书,省级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保存一级保护古树和名木认定意见书。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8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1日。
附件
浙江省古树名木认定(鉴定)意见书
古树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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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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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 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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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名: 拉丁学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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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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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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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小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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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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纬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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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 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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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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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树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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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名木 ②一级 ③二级 ④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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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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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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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径(地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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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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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 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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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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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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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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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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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及复印件等信息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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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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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时间、鉴定方法、样品处理、关键技术措施、保护等级及名木范畴定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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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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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鉴定描述的认可性及方法、结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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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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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木保护等级、是否名木范畴
鉴定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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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木保护等级、是否名木范畴
认定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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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
部门意见
(标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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