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公益林建设“十件大事”“十强村集体”“十个微故事”评选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11-2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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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公益林建设十五周年成效宣传的通知》(浙林资〔2019〕34号),2019年5月省林业局组织开展了公益林建设“十件大事”“十强村集体”和“十个微故事”推选活动,活动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充分展示了公益林建设管理的社会影响力,提高了公众的爱林护绿意识。经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十件大事:

  全面启动开展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根据国务院《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总体纲要》及《林业部关于开展林业分类经营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2001年4月,省政府成立省林业分类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启动开展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当年,全省共组织林业工作人员3万余人,历时11个月,区划界定各类公益林4609.08万亩,政府与农户签订生态公益林现场界定书,全面启动公益林建设。

  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2005年1月,省政府召开“浙江省全面启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电视电话会议”,确立以公共财政为主体建设生态公益林的投资机制。同年,省财政厅、省林业厅下发了《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省财政对省级以上公益林按照不同的森林生态功能区位,采取不同的补助标准,重点公益林的基本补偿标准为每亩每年8元。此后,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标准逐年提高。目前,最低补偿标准达到每年每亩31元,主要干流和重要支流源头县及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达到每年每亩40元,省级以上森林类自然保护区集体林租赁价格达到48.2元/亩。

  第一次发布《浙江省重点公益林建设与效益公报(2006)》。2006年12月,省政府新闻办主持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发布《浙江省重点公益林建设与效益公报(2006)》,向社会公众公告公益林分布、公益林资源与生态状况、公益效益、公益林建设管理情况等。

  公益林建设列入省政府十大“惠民实事”之一。2007年,省政府将“把重点公益林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亩12元”首次列入省政府十大“惠民实事”之一。公益林建设十五年来,省政府先后六次将公益林补偿列入政府“惠民实事”工程,对公益林建设、保护、利用、管理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开展生态型国有林场建设,国有林场增挂公益林保护站牌子。2008年4月28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国有农林渔场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对生态公益林比重较大的国有林场,要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要方向,建立以国有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为主要职责的国有林场体系。同年,西湖区林场、青田石门洞林场和遂昌白马山林场等经当地政府批准,率先增挂“国有生态公益林保护站”牌子,实现了国有林场从生产经营型向资源保护管理型的历史性转变。

  “浙江省森林生态体系快速构建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获2008年度省科学技术一等奖。2008年,由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承担的以公益林建设研究为基础的“浙江省森林生态体系快速构建技术研究与示范”获2008年度省科学技术一等奖。建立了森林生态状况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监测技术,完善了森林生态效益实时监测与社会公报系统。

  温州市发布首个全省市级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公报。2009年12月17日,温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全省首次地市级公益林生态效益公报,公报显示温州市重点公益林在涵养水源、固碳释氧、土壤保育、植物储能效益、森林防护、物种保育和森林游憩等方面生态价值达86.79亿元。

  实施公益林“阳光工程”。2014年,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关于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的要求,为确保全省公益林补偿制度公开透明、家喻户晓,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林农权益,省林业厅开展公益林“阳光工程”建设,在浙江林业网上开设了“阳光公益林”专栏,让公益林建设管理在阳光下运行。

  开展全省优秀护林员评选。2017年, 经省政府同意,全省组织开展了“浙江省优秀公益林护林员”“浙江最美护林员”评选活动。评选出300名“浙江省优秀公益林护林员”、10名“浙江最美护林员”。

  颁布实施《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2017年11月,省人大通过《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2018年3月12日,省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实施。2018年,《浙江省公益林变更调整管理办法》《浙江省公益林抚育更新采伐管理办法》《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相继出台,有序完善了公益林政策体系。

  十强村集体:

  临安区白沙村

  泰顺县竹里村

  安吉县吴村村

  诸暨市龙门村

  武义县大河源村

  黄岩区布袋坑村

  江山市洪福村

  开化县龙门村

  龙泉市红星村

  云和县牛头山村

  十个微故事:

  《大山的儿子—汤林祥的绿色情怀》(制作单位:临安区林业局)

  《不负初心》(制作单位:文成县林业局)

  《天泉山上义务守林人》(制作单位:德清县林业局)

  《发明“Y形隔火棍”—森林火灾隔离工具》(制作单位:兰溪市林业局)

  《十年如一日坚守岗位保卫家园》(制作单位:玉环市林业局)

  《他在法与理中寻找平衡点》(制作单位:江山市林业局)

  《开化钱江源头“守护神”—方文斌》(制作单位:开化县林业局)

  《数字公益林建设,生态龙泉谱新篇》(制作单位:龙泉市林业局)

  《扎根》(制作单位:缙云县林业局)

  《一本存折映射的惠农效应》(制作单位:遂昌县林业局)

 

浙江省林业局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