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侠:在全省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20-11-26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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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4日)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经局党组研究确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总结近年来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成效,认真分析当前森林资源保护的形势和任务,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着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涉林造地问题整改落实,切实加强和改进森林资源管理,加快推进高质量森林浙江建设,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贡献林业力量。刚才,临海、淳安、开化、景宁等4个县(市)从不同角度介绍了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工作经验,各有特点、值得借鉴;磐安、仙居两县对落实涉林垦造耕地清查整改和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工作也作了很好的表态发言。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近年来全省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显著成效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林草局的大力支持下,全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基本方针,紧紧围绕“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决策部署,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管理力度持续加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管理成效日益显现。2016—2019年,省政府先后发文表彰表扬全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公益林建设、国有林场改革等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充分肯定。

  (一)“稳增长”的发展态势持续巩固。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持续推动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增长。根据最新的森林资源监测结果,2019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1.15%,较“十三五”期初的60.96%提高0.19个百分点,保持稳中有进;林木蓄积量4.01亿立方米,森林蓄积量3.61亿立方米,分别增加7028万立方米和6390万立方米,乔木林每公顷蓄积量83.51立方米,较“十三五”期初增加14.1立方米,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比例从60.04%上升至67.08%,提高了7.04个百分点。全省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总价值6845.55亿元,较“十三五”期初增加1412.93亿元。全省森林资源各项指标持续向好,呈现出总量持续增长、质量稳步提升、生态持续改善的良好态势。

  (二)“严管林”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始终坚持保护优先的发展战略,加快构建强化生态保护的制度体系。加强立法保护,《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浙江省公益林与森林公园条例》先后颁布施行。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国有天然林停伐补助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政策稳步实施。加强林地保护,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逐步规范采矿、坡地村镇、光伏电站、生猪养殖等使用林地管理政策。加强公益林管理,公益林补偿资金、变更调整、护林员等配套制度不断完善。规范森林采伐,印发《浙江省公益林抚育更新采伐管理办法》,制定《浙江省林木采伐技术规程(试行)》,明确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

  (三)“数字化”的治理平台初步建立。全面完成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系统整合林业调查专题数据,全面汇集形成全省森林资源本底数据库。建成浙江省森林资源“一张图”信息管理平台,森林资源展示发布、数据更新、业务管理、监督监管、移动采集五大系统全在线运行,“浙江林业监测”微信公众号面向全社会推广应用。强化森林资源考核评价,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等主要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26县发展等实绩考核,率先实现森林资源年度出数全覆盖,被国家林草局列为全国森林资源年度监测评价试点,全面推进省、市两级涉林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稳步推进林地审批、采伐审批、造林更新、森林抚育管理数据“落地上图”,基本实现森林资源增减变化实时动态更新。制定《森林资源年度监测省级质量核查办法》《森林资源监测数据管理办法》,森林资源监测评价技术体系逐步完善。

  (四)“促发展”的利用格局更加优化。围绕稳增长促转型补短板惠民生等中心工作,统筹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利用管理,主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依规保障地方发展合理用林需求。积极调整优化采伐结构,积极引导森林抚育经营和松材线虫病除治采伐。积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将临时用地审批、长期占用林地的部分权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枯死古树名木采伐审批、公益林变更调整部分权限下放或委托至各市县,合并简化使用林地、松材线虫病除治、森林抚育经营等项目采伐作业设计,推进林地、采伐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林木采伐数字化审批服务被列为全国数字化服务和监管平台建设试点。

  (五)“零容忍”的执法监管得到加强。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全面建立“常态化、全覆盖”的森林督查工作机制,通过卫片判读和实地调查,实现森林资源执法监管从被动式、运动式检查向主动式、常态化督查转变,森林资源执法监管权威性明显提升。对森林督查发现的违法案件实行台账管理、“一案一销”,推进违法案件及时查处整改,社会各界保护森林资源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建立“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制度,常态化组织开展使用林地、采伐林木等实施情况检查。开展绿盾、绿卫等多项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坚决打击查处非法占用林地和毁林开垦案件,有力震慑了涉林违法行为。

  (六)“惠民生”的保护成效更加显著。全面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促进“保生态”与“惠民生”相得益彰。全省省级以上公益林规模达4548.6万亩,占全省林业用地总面积的45.2%,基本覆盖了全省八大水系源头等重要生态区位及生态脆弱地区,省级以上公益林最低补偿标准从最初的每年每亩8元提高到2020年的33元,源头县、26个加快发展县及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公益林补偿标准达到每亩40元,累计投入公益林补偿资金168亿元,直接拨付至131万户农户、1.8万余个村集体组织、290余个国有管护单位、1.9万名护林员。根据全省公益林建设与效益公报显示,2018年我省省级以上公益林发挥生态效益总值达到4630亿元。切实加强天然林保护,中央财政已累计下达我省天然林补助资金3.86亿元,完成天然商品林区划落界和协议签订273.09万亩。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还存在不少弱项和短板。全省森林覆盖率增长潜力不足,森林质量总体水平偏低,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还不平衡;保护和利用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经济社会发展用林需求加速增长,非法占用林地、无证采伐、违规采伐现象仍有发生;自然资源管理领域统一地类认定、统一监管执法、推进多规合一等重大改革进入深水期,森林资源调查监测、执法监管、规划管控等配套管理制度亟待健全完善;机构改革以后基层林业机构队伍有所弱化,林业执法队伍力量不足,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保护管理任务。针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要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准确把握新时代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总体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期间,曾经在《中国绿色时报》上发表省委书记论林业的署名文章,强调要始终把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作为林业工作的核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今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15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浙江时强调,要照着这条路子走下去,把绿水青山建得更美,把金山银山做得更大。我们要持续深入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林业实践,牢牢把握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总体要求,毫不松懈地保护好发展好浙江的绿水青山。

  (一)对标“重要窗口”的目标定位,要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谋划部署、指导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强调要依法严格保护森林,稳步扩大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增强生态功能,为我们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浙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是“两山”理念发源地和率先实践地。今年春天,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我省考察调研时,赋予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并要求浙江“生态文明建设要先行示范”,把浙江的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给予了浙江更重的使命任务和更大的作为担当。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对标“重要窗口”和“先行示范”的目标定位,切实增强做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不断提升森林资源保护水平。

  (二)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的整改要求,要始终把严格保护作为核心原则。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安排。我省“七山一水两分田”,林业涉及面广,是生态建设的重要阵地,也是环保督察的重点领域。近期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我省督察期间,通报了“磐安县耕地占补平衡变形走样,存在毁林造地问题”的警示案例,严肃指出了我省林业生态保护的问题和短板。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林业就是要保护好生态,谁破坏了生态,就要拿谁是问。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振聋发聩、令人警醒,严格保护既是战略定力问题,更是政治态度问题,是林业工作必须长期坚守的底线和原则。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始终把严格保护作为森林资源管理的核心原则,决不能有丝毫的偏离和松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严格抓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三)回应人民群众对美丽浙江的发展诉求,要始终把增量提质作为首要目标。良好的生态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森林法》明确提出,国家以培育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为目标,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美好生活的绿色发展诉求,既要稳步推动森林资源总量的适度增长,也要逐步提升森林资源的质量和功能。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始终把推动森林资源增量提质作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培育和发展森林资源,加快推进高质量森林浙江建设。

  (四)履行新《森林法》赋予的法定职责,要始终把依法治林作为基本方针。今年7月1日,新《森林法》正式颁布施行。新森林法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立法成果,强化了立法对林业改革发展的引领和保障,对于构建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新森林法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保育结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规定国家实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推动地方人民政府建立林长制;在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林区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加强重点保护;将党中央关于天然林全面保护的决策转化为法律制度,严格限制天然林采伐;赋予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资源保护、修复、利用、更新等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职责等等,充分体现了实行最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森林资源的立法思路。各级林业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森林法》,始终坚持依法治林的基本方针,牢固树立“红线”思维、“底线”意识,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管理职责。

  (五)构建现代林业的治理体系,要始终把数字智控作为重要手段。数字智控是推进林业现代化的重要路径,是实现林业管理系统性变革的重要抓手,也是提升现代林业治理能力的主要手段。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森林资源“一张图”建设,林业信息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但对照科学决策、精准治理、高效服务的要求,数字化程度仍然不够,新技术新手段的研发应用仍比较欠缺,基层专业化能力、信息化水平明显不足。各级林业部门要着眼于治理能力提升,破除惯性思维和经验主义,建立大数据思维,通过数字赋能,重塑治理形态,以森林资源“一张图”为基础,做细做实林业大数据“底图”,勾绘多元化、多场景应用“蓝图”,晒出精准高效治理的“彩图”,真正实现森林资源管理由经验判断向数据分析转变,让数字说话、用数据决策,推进森林资源管理整体智治。

  三、切实抓好下阶段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

  今年年初,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加快构建严格保护森林资源的治理体系,着力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推动我省生态文明继续走在前列。结合当前实际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下一步要着力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涉林垦造耕地清查整改。中央环保督察组对磐安县涉林垦造耕地指出了“毁林开垦问题突出、项目选址严重不当、自查清理流于形式、生态破坏问题严重”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袁家军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要举一反三,完善机制,严格监督。”郑栅洁省长、彭佳学副省长等省领导对抓好问题整改也提出明确要求。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涉林垦造耕地问题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标准,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务必抓紧抓实抓到位,切实做到“五个必须”。

  一是思想认识再深化,必须坚定坚决。这次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涉林造地相关问题,指出了我们工作中的短板和弱项,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我们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问题意识,真正把督察整改作为推动工作的最佳契机、加强管理的强大动力、促进发展的重要抓手,坚定坚决落实整改责任,毫不松懈地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应付心态,确保整改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切实提高整治成效。

  二是责任落实再强化,必须压紧压实。为了落实涉林垦造耕地清查整改责任,这次省里文件要求各级自然资源、林业主管部门一把手亲自抓,要切实负起责任,层层把关、层层负责,省里将适时组织抽查核查,确保整改工作实事求是。

  三是核查摸排再细化,必须精准精确。各地要按照省里通知要求,主动配合自然资源部门逐个项目、逐个地块、逐条标准开展核查摸排,对照森林资源年度监测数据和林木采伐等管理档案,对是否涉及林地范围、是否经过采伐审批、是否符合选址规定等仔细摸排,特别是对涉及重点公益林、自然保护地、坡度25度以上区域等情况进行重点排查,实事求是地查清问题,做到全覆盖、零盲区。

  四是分类处置再优化,必须依法依规。对自查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依法依规,把握好政策界限,精准适用分类处置情形,确保精准、科学、依法分类处置,不留后遗症。对尚未施工的涉林造地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发放采伐证;对正在实施的项目一律停止施工,已发放采伐证的一律停止采伐作业;对已经实施的项目,涉及违法采伐林木的依法查处,涉及违规选址的商自然资源部门退出耕地范围,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严肃问责,所有违法违规项目责令限期恢复森林植被。各地在分类处置过程中既要态度坚决,又要审慎稳妥,主动加强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汇报沟通。

  五是长效机制再转化,必须管严管好。要切实履行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职责,认真开展常态化森林督查,落实日常林业执法巡查和“双随机”检查制度,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坚决制止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不断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切实维护国土生态安全。

  (二)强化制度执行,压紧压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随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森林资源考核评价、损害赔偿、责任追究、负债表编制等一系列管理制度相继出台,最严格的森林资源管理制度逐步健全,各地要切实抓好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要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新《森林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当前正值两个五年规划的交替期,各地要结合当前“十四五”规划编制,科学谋划确定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林地保有量、天然林保有量等发展指标,并争取纳入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林业发展规划,为林业长远发展拓展空间。要严格落实森林资源考核评价制度。我省已连续多年对市、县森林资源状况实行年度考核,今年省政府在新一轮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政策中进一步加大了森林资源考核力度,实施范围从原有的18个县扩大至所有各市、县,奖补指标也增加了“森林面积”,明确规定对区域年度森林面积每增加或减少500亩的,奖励或扣罚100万元。各地要严格落实保护责任,强化争先进位意识,积极推动森林资源持续增长。要严格执行通报约谈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森林法》明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约谈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今年以来,国家林草局已经约谈了若干个县级政府并公开通报,下一步省局也将视情对工作不力的有关单位开展约谈通报。森林资源管理是非常严肃的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依法履职,切实负起责任。要稳步推进林地占补平衡管理制度。根据省政府《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方案》要求,今年我们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全面实施林地占补平衡的通知》,提出要严格控制占用林地,积极补充林地资源,落实“先补后占”管理机制,保障林地“占一补一”动态平衡,实行林地利用与森林资源增减变化挂钩的调控管理制度。后续我们将在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国土三调成果衔接的基础上,尽快提请省政府出台政策。各地要把握政策导向,积极开展探索,切实履行法律责任。

  (三)注重节约集约,切实规范林地保护利用管理。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林地使用量逐年增加,保护和利用的矛盾更加突出。林地保护利用是森林资源管理的核心任务,强化林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是我们必须始终坚持的工作导向。要严格落实林地规划管控。各地要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认真抓好管理措施落实,推进林地严格保护,引导节约集约利用。上一轮林地规划将于今年年底到期,国家林草局将部署开展新一轮规划的编制工作,各地要提前谋划,做好财政预算、组织保障等各项准备,扎实推进县级规划编制工作。要全面落实林地用途管制。要按照分区、分类、分级实施林地用途管制,精准配置使用林地资源,在继续保障重大重点项目用地需求的同时,切实加大对公益民生项目用地的政策宣传和指导服务,做到“应批尽批”;要从严控制经营性项目使用林地,严格把握政策界限,绝不允许弄虚作假突破政策审批林地;要加强对批次用地项目审批管理,用地范围和建设内容要与农转用报批做好衔接,防止化整为零等违规审批情况的发生。要严格执行使用林地总量控制。《森林法》明确要求,严格控制林地转为非林地,建设项目占用林地不得超过本区域的总量控制指标。目前我局正在修订林地定额管理办法,将林地定额使用与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挂钩。各地要按照定额管理的要求,合理分配使用林地定额,引导节约集约使用林地。要切实加强临时使用林地监管。新修订《森林法》明确要求,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应当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各地要认真履行临时用地管理职责,严格落实《森林法》要求,完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到期后及时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四)围绕永续利用,持续加强林木采伐管理。林木采伐点多面广,是森林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随着“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深入推进,林木采伐审批不断调整优化,新《森林法》对森林采伐政策也做出了重大调整,各地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慎砍树”的指示要求,切实加强林木采伐管理。要严格落实“十四五”采伐限额管理政策。前期全省已经完成“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待报请省政府批准后下达实施。“十四五”期间的林木采伐,继续全面停止天然商品林主伐,限制天然公益林更新采伐;严格控制人工商品林皆伐,原则上皆伐量不超过主伐总量的50%;强化松材线虫病除治和抚育采伐力度,充分保障限额使用。各地要把握好采伐政策导向,严格控制森林采伐消耗。要切实加强凭证采伐管理。要严格落实凭证采伐管理制度,加强基层采伐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完善“最多跑一次”审批服务,坚决杜绝“不发证”“乱发证”等倾向,切实规范林木采伐管理。要积极引导竹林与非林地上森林采伐管理。新《森林法》规定,自然保护区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证,但应当符合技术规程;非林地上的采伐由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各地要高度关注竹林和非林地上林木采伐动向,切实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严防无序采伐情形发生。

  (五)立足提质增效,系统推进森林科学经营。实施森林经营、提升森林质量,始终是推进我省林业高质量发展的主攻方向和工作重点,各地要加大力度持续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要积极扩大森林抚育规模。我省乔木中幼林比重较大,符合森林抚育条件的林分较多。下一步,省局将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全面实施森林抚育工程,根据区域森林资源状况和“十四五”森林采伐限额,合理确定并分解森林抚育任务。各地要提前谋划准备,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全面落实森林抚育任务。要切实提高森林抚育质量。各地要切实加强抚育质量管理,转变粗放的经营管理模式,因地制宜、因林施策,大力推进商品林大径材培育与储备林建设、天然林生态修复和公益林生态质量提升。要重点推进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新《森林法》明确规定,国有林场要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明确森林培育管护措施,落实保护培育责任,严格按照批准的经营方案开展森林经营。国有林场是推进森林科学经营的样板基地,要充分发挥其人员技术、项目管理和集约经营等方面的优势,切实加强示范引领,保障国有森林资源越管越好。

  (六)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强化森林督查执法监管。森林督查是加强森林资源监管的有效手段,实施三年来基本建立了“天上看、地面查”的常态化工作机制。要实事求是开展现地核查。各地要切实负起责任,现地核实一定要实事求是,确保图斑范围核实清楚、数据录入真实可靠、违法问题定性准确,工作不能走过场,绝不能弄虚作假、漏报瞒报。要依法规范查处违法案件。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牢牢守住依法行政、履职尽责的执法底线,严格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该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该刑事立案的及时移交地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要对照标准落实整改。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林草局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2019、2020年违法案件的整改落实和遥感即时监测图斑核查整改工作。

  (七)强化数字赋能,持续加强森林资源“一张图”建设。森林资源“一张图”是推进森林资源管理乃至全省林业现代化治理转型的重要载体,要围绕数据汇聚、业务整合、功能迭代、决策智能,深入推进森林资源管理整体智治。基础数据要做细做实。各级林业部门是森林资源数据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必须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做好“一张图”基础数据更新维护与完善提升工作,夯实管理基础。数据使用要规范严谨。各级林业部门要严格执行《浙江省森林资源监测数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统一管理底图、统一使用“一张图”小班号,从严管理森林资源重要因子的数据变更,不得擅自篡改、伪造、虚报、瞒报森林资源监测数据及成果。数据更新要即时高效。森林资源数据实时动态更新是推进林业空间治理、对接省政府“八规合一”数字化平台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多业务协同管理的技术基础。各地要树立“数字治林”理念,将“一张图”成果广泛应用于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加强技术力量配备,推动林业治理由“条线式管理”向“一体化治理”转变。

  (八)突出保护重点,加强公益林和天然林管理。公益林和天然林生态区位特殊、生态功能重要,是维护全省生态安全的屏障,我们要像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一样保护好公益林和天然林。要全面落实公益林保护任务。2019年省政府发文公布了全省4548.63万亩的省级以上公益林建设任务,各地要进一步落细落实公益林建设各项任务,结合“一张图”管理数据扎实做好补偿清册更新,明确补偿对象、核实补偿面积、落实管护责任。要严格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公益林补偿资金事关林农民生,也是近年来各级审计、巡视等监督的重点事项。各地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切实抓好资金使用相关问题的整改,不断提高补偿资金使用效益,真正把民生实事办实办好办到位。要着力规范公益林变更调整。国家政策明确规定严禁随意调整变更公益林范围。各地要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不断规范公益林变更调整管理。要全面推进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及后续工作部署,按照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位”的要求,稳步推进天然林重点区域的确定、市县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编制等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天然林保护管理。

  最后,我要特别强调的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始终是林业建设的核心任务,责任十分重大,任务极其繁重,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11月2日,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省局正在调研起草林长制的政策,各地也要借鉴湖州等地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实行林长制,进一步压实地方党委政府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机构改革以来,森林资源管理条线的人员队伍调整变化比较大,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理队伍建设。要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当前,全省正在推进森林防火机构和执法队伍设置,各地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区域实际,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力量,确保工作不缺位。要加强基层林业站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林业站管理体制机制,加大乡镇林业站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投入力度,改善工作条件与环境,加强基层林技人员能力提升,推进乡镇林业站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要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要重视发挥基层护林员网格化管理的重要作用,完善管护职责、聘任条件、选拔程序、监管考核等要求,强化管护绩效考核,逐步实现护林员队伍专业化。要加强林业中介单位管理。各地要统筹森林资源监测、监管、审批、服务、技术指导等各项业务需求,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森林资源审批服务效能的要求,建立规范、长效、稳定的政府购买中介服务管理机制,培育壮大一批扎根本土的林业中介服务力量,提升森林资源综合管理能力。要切实加强中介单位管理,提升中介服务质量。

  同志们,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久久为功、责任重大,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责无旁贷、使命光荣。我们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先行示范的使命担当,认真履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职责,为推动浙江发展注入最强劲的绿色动能,为建设重要窗口增添最动人的绿色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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