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林业局《关于组织2020年省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浙林字函〔2020〕304号)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县(市、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省林业局组织有关专家评审,现将省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至12月15日。公示期内,个人或单位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向省林业局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处书面提出,说明异议的具体内容和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杭州市凯旋路226号,邮编:310020;电话:0571-87399120。 附件:1.2020年度省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2.2020年度省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合格企业 浙江省林业局 2020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