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
 
     
 
 

舟山市完成“十四五”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成果论证

 
 
发布日期:2020-05-09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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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7日,舟山市组织召开“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成果论证会,省林业局、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局等有关专家参加评审。

  论证会上,与会专家分别听取了四县(区)开展“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简称“编限”)工作的情况汇报,审查了相关资料,进行了质询讨论,并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会议认为,四县(区)提出的“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建议指标总量合理,分项结构指标基本适当,符合编限要求。专家组对各编制成果报告表示充分肯定,一致同意通过评审,建设各编制单位经当地政府同意后上报省政府批复。

  舟山市的“编限”工作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主动缩减限额指标。全市“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建议指标与“十三五”相比,主动缩减约10%。二是做好多方沟通衔接。各县(区)积极与国有林场等各编限单位及有关部门充分沟通协调,与森林经营方案衔接,确保编制成果能够反映森林采伐实际需求。三是强化分项指标控制。四县(区)提出的建议指标为各地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确保森林资源在高位上保持稳定增长,促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对于下一步“编限”工作,会议要求,一要分析汇报好。森林资源限额采伐是《森林法》规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科学编制年森林采伐限额是控制森林资源过量消耗、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精准提升森林质量、保障森林资源持续增长的重要抓手。各县(区)要分析解读好“编限”政策,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好“十四五”编限工作。二要修改完善好。各地的“编限”成果虽然已通过论证,但还有许多后续工作要做。“编限”单位要严格按照专家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好“编限”成果,按要求及时上报审批。三要谋划执行好。实行限额采伐对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保障林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地要把这次编限成果应用到整个森林资源管理过程中,认真执行好限额采伐制度,保护好舟山的绿水青山、金山银山。

  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李鸿斌表示,将继续做好全市的汇总平衡工作,指导各编制按照与会专家、领导的意见,尽快完成修改完善,按省林业局有关要求及时上报;将一如既往做好舟山市森林资源保护与可持续经营工作,为海上花园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舟山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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