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7-0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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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要求,现将《关于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政策制定背景、主要内容、适用对象、注意事项、关键词解释、新旧政策差异等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的背景

  竹产业横跨一、二、三产,产业链条长、就业容量大、增收作用明显,是山区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浙江是世界竹制品生产、加工、销售中心之一,竹林培育和竹加工利用水平一直领跑全国,竹制品产量和出口额均居全国第一,为带动山区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作出了重要贡献。

  近几年特别是今年以来,我省竹产业面临环保高压、中美贸易摩擦、要素成本上升、外省竞争压力等不利因素,出现竹材价格走低、生产成本上升、竹林抛荒增多、产品出口受阻等问题,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断崖式下跌的态势,竹产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因此,亟需制定出台一个扶持力度大、覆盖范围广、政策措施实的竹产业指导文件,加快化解竹产业面临的危机,推进我省竹产业高质量发展。

  今年7月,袁家军省长对我省竹产业发展作出批示,要求“加强制度供给,强化创新驱动,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冯飞常务副省长也作出批示,要求出台专项扶持政策。

  二、主要政策内容解读

  《意见》全文共分为五大部分,共十六条。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第二、三、四部分是核心政策,围绕竹产业一二三产业发展情况,提出了扎实推进竹业一产提质增效、二产转型升级、三产融合发展等政策内容,分别就竹林培育提升、竹林林下经济、竹林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经营主体培育、竹产业初级加工小微园、竹产品精深加业、竹产业科技创新、竹产业+文化、竹产业+康养、竹产业+品牌、竹产业+电商等方面进行了政策设计。第五部分是保障措施,包含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科技支撑、加强财政和金融支持保障、加大竹制品的政府采购力度、积极拓展竹制品的海外市场等内容。

  (一)关于总体要求。《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立足我省竹类资源、产业基础和区位条件,按照“提升二产、带动一产、发展三产”的发展思路,以工业带动为主引擎,以创新发展为动力,充分挖掘竹子的多种功能和价值,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再造我省竹产业发展新动能、竞争新优势和发展新局面。《意见》还提出了到2025年我省竹产业的发展目标。

  (二)关于竹林培育水平提升。今后我省将实施笋竹同步发展战略,因此需要调整竹林、竹种结构,适当扩大毛竹笋用林比例,并加快优良笋用竹种培育,延长食用竹笋的供给周期,增加食用竹笋的供给种类。同时,积极推进毛竹林分类经营,对符合公益林区划界定要求的毛竹林,鼓励转为生态公益林,并引导促进竹子与珍贵树种混交种植。

  (三)关于竹林林下经济发展。我省有1350万亩竹林,充分利用竹下空间和生境优势,大力推广“一亩山万元钱”行动,积极发展竹下生态种植、养殖、采集等复合经营,推广竹药、竹菌、竹禽、竹畜等模式,具有巨大的空间和广阔的前景,对提供竹林综合效益、增加竹农收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四)关于竹林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竹林基础设施,特别是竹林道建设,是竹林培育的关键,需要不断健全竹产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体系,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竹林道、竹产业综合体、作业机械、灌溉设施、公共品牌培育、专业合作社等建设,加快完善基地生产功能。

  (五)关于规模经营主体培育。加快竹林流转,是培育竹子规模经营主体的重中之重。应积极引导竹农以承包经营竹林资产或货币出资入股的方式,组建按股份分红的股份制合作组织,加快推进竹林经营向规模集约高效发展。同时,应积极扶持竹产区组建专业采伐的社会化组织,配备专业的采运装备,加大农机补贴力度,大力推进竹业生产的“机器换人”,提高生产效率。

  (六)关于竹产业初级加工小微园建设。竹产业初级加工虽然效益低、能耗大、有一定污染,但对整个竹产业链条至关重要。前几年由于环保整顿,我省许多小型竹产业初加工厂被关停,原本完善、健康、运行良好的竹产业链被从中切断,导致本地竹材无处加工,价格持续走低。因此,亟需建设一批污染可控的现代竹材、竹笋初级加工小微园,优化竹材、竹笋就地初加工点布局,解决本地区笋、竹等原料的出路,增加竹农就近就地就业和创业的机会。竹产业初加工小微园的用地、用电、供热、供气和三废处置等配套设施由地方政府投资建设,同时享受“机器换人”“环保运行”等财政补助政策及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减免等税收政策。各级政府对符合条件的竹初级加工小微园建设择优予以支持。

  (七)关于竹产品精深加工产业提升。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大力拓展竹产品门类和层次,逐步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积极支持竹子特色产业示范县、竹子特色产业小镇和竹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实施笋、材同步发展战略,大力发展竹笋绿色食品加工,给予排污权指标保障。推动竹产业上下游产业和关联产业协同发展,加快构建竹业循环经济复合产业链,打造全竹利用体系,推进种植培育、加工利用、林下经济、休闲旅游等循环链接,实现优材优用、全竹利用、循环利用。

  (八)关于竹产业科技创新。鼓励和扶持竹产业重点县建设竹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竹产业龙头企业等。鼓励省内竹加工企业改进技术工艺,推进“机器换人”步伐,推进加工业的精深发展。鼓励各地、各部门制定完善标准创新激励措施,围绕竹产业重点领域的研发项目实施、关键技术开发,加强技术标准研制,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市场化进程。要充分发挥省内国家级、省级竹业科研教学单位的作用,利用好国家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提高竹加工废气、废水等共性问题处理水平,推进笋竹产业的清洁生产和新产品开发、新材料应用水平。

  (九)关于四个“竹产业+”。充分发挥竹产区优良的生态环境、健康的森林食品和深厚竹文化底蕴的优势,大力发展竹产业+文化+康养+品牌+电商等模式和业态,深化竹子与其他行业的融合,强化政策设计和标准制定,构建竹产业发展的各类载体,打造一批竹产业区域品牌和企业名牌,拓展竹产品销售市场,着力推进竹业三产融合发展,使竹产业成为增收富民、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的生态绿色好产业。

  (十)关于保障措施。竹产业是践行“两山”发展理论、助力乡村振兴和大花园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我省山区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科技支撑,加强财政和金融支持保障,加大竹制品的政府采购力度,积极拓展竹制品的海外市场等,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适用对象

  本文件适用于省有关单位、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林业管理部门、各类工商资本和竹业生产主体。

  四、注意事项

  无。

  五、关键词解释

  无。

  六、新旧政策差异

  无。

 

  浙江省林业局等8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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