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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 坚持生态优先

 
 
发布日期:2020-08-04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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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成为了关键话题,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多措并举,加强全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政策措施到位

  成立了各区级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统筹全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专项行动,研究解决行动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包场管控

  加强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管控。全区共受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许可证127户。对85家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继续实行封控隔离,消毒防疫,禁止交易等管理措施。各乡镇(街道)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采取划片挂包的方式,建立主要领导挂片、分管领导挂村、林业站所(中心)挂包养殖户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承诺书,对辖区内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实施一对一包场管理,做到不漏户、不错户、全覆盖、无死角。

  积极指导养殖户对养殖场所进行消毒防疫,对死亡动物实施无害化处置等,对每一个养殖场所建立台账,每周核实记录动物存栏数量,并实行周报制,严禁任何野生动物及制品运进或运出场所。

  加强自然保护地和重点林区监管和候鸟迁徙地及通道管理,制定并印发了《隆阳区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2020年专项行动方案》,组织林草、森林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道路运输等部门扎实开展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共出动210人次对各保护区、林场进行巡查管护,落实野生动植物管护责任,完善巡护值守制度。

  全面加强对候鸟越冬地、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徙通道等集群活动区域的看守和巡查巡护,强化专项打击查处,严厉打击乱捕滥猎、破坏鸟类栖息地、非法经营利用鸟类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接听救护热线,开展迁徙过程中受伤、受困鸟类救护工作。

  加强各类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治理,重点对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开展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进行严厉查处,对相关经营主体一经查处一律停业整顿,经营场所一律查封。共出动市场监督管理检查执法人员1842人(次),检查经营主体4356户,暂未发现相关违法经营行为,与城区13个农(集)贸市场经营主体签订了严禁野生动物及相关制品交易承诺书与责任书。

  加强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场所监督管理。全区开展多部门联合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出动人员3662人次,车辆656辆次,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260处,花鸟、古玩等重点市场场所71处,快递营业部106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127家,餐馆859家,药品店、中药材市场、超市4356户,与城区13个农(集)贸市场经营主体签订了严禁野生动物及相关制品交易承诺书与责任书。开展宣传教育1407次、发放宣传材料9622份,排查案件线索31条,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助工作。加强对保山市野生动物临时救助点的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全区野生动物收容救助工作,建立和完善收容救助档案,做好疫情期间动物圈舍消毒和防疫工作。

  共收容救护动物1190多只(头),现存栏动物有猕猴、高山秃鹫、金雕、果子狸、黑熊等53个种类,共997只(头)动物。今年以来,全市共救助野生动物50起,共有290只(头)野生动物,其中主要动物有领角鸮、红面猴、黑眉锦蛇、高山兀鹫、金雕等。

  整治措施到位

  保山市隆阳区于3月2日召开了青华海野生动物及栖息地保护专项打击整治工作会议,针对候鸟迁徙的重点时段,派出青华海管理所安保队员30人联合区森林公安6人、青华街道派出所5人开展全天候、拉网式的摸排清查工作,安排青华海管理所安保队员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科学组织人员、护林员、保护地管理人员,在辖区内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鸟类重要栖息地、停歇地、迁飞通道等重点区域实行“划片分包”的网格化管理,全面清夹、清网、清套、清除毒饵,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2020年共办理野生动物案件68起,收缴野生动物188只,涉案价值9万余元。

  下一步,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还将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主动举报滥食野生动物行为,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食用野生动物陋习、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

(孙玉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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