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示范性家庭林场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地主体自愿申报,县(市、区)推荐、市林业部门审核,省林业局复审,现将2020年度省级示范性家庭林场(第六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6日至12日。公示期内,个人或单位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向我局发改处书面提出,说明异议的具体内容和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杭州市凯旋路226号,邮编:310020;电话:0571-87399289。 附件:2020年度省级示范性家庭林场(第六批) 浙江省林业局 2021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