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
 
     
 
 

江山雪岭社会公益型自然保护地签订地役权合同

 
 
发布日期:2021-01-07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林业局
字号:


12月29日上午,由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局、江山市人民政府主办,江山市林业局、廿八都镇人民政府承办的“江山雪岭社会公益型自然保护地地役权合同签订暨登记发证仪式”在江山廿八都古镇举行。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黄孔森、副局长金树平,江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明鹤,深圳市桃花源生态保护基金会副总裁王德智,江山市林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改革办、司法局、廿八都镇、周村村等单位代表参加。

黄孔森指出,雪岭公益保护地项目充分体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三大理念的要求,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将为中国南方集体林区探索出一条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生态保护之路。他希望,桃花源基金会扎根江山,应用先进的理念和技术方法,与当地团结一致,共同做好雪岭的生态保护工作。

仪式现场,江山市林业局介绍了雪岭公益保护地的进展情况,廿八都镇与各代表村、鉴证单位签订地役权合同,刘明鹤向廿八都镇颁发了首本生物多样性保护地役权证。

据了解,通过与公益基金组织合作,江山雪岭社会公益型自然保护地在不改变林地林木权属的基础上,以设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地役权的方式开展自然生态保护工作。该模式旨在让集体林地权利人增加收益,充分调动当地村社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相对于传统全面禁止式的保护模式,该模式允许当地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和不破坏生物多样性的活动,后续还将带动生态产业发展,兼顾了生态保护与资源合理利用,是一种绿色发展和可持续保护模式。

桃花源基金会2019年7月首次到雪岭地区实地考察以来,积极探索创新的地役权保护模式得到了当地村民的认同和支持。目前已完成约6.3万亩地役权同意签约,涉及7个乡镇22个行政村1200余户,本次直接纳入保护并支付补偿资金的林地面积约为6.2万亩。

(衢州市林业局)




[关闭窗口]
 
     
 
地方政府网站 国内林业 省直部门 市级林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