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口雪窦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面积85.28平方公里,风景区范围54.86平方公里,其中,核心景区16.54平方公里,外围保护地带30.42平方公里,1994年被列入第三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目录,2010年被评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
近年来,管委会遵循“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十六字方针,依托36个自然景源和42个人文景源,布局“三大景区、七个景群”,完善观光游览、休闲度假和生态保全等主要功能,积极推进风景区保护管理和科学发展,全力打造“名人、名刹、名山、名水”联动辉映的旅游特色,先后获得“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先进单位、“浙江省生态旅游示范区”等荣誉称号。2019年,风景区共接待海内外游客518.06万人次(不含风景区外乡村旅游等),实现门票收入1.4亿元,实现旅游综合经济收入27.91亿元。2020年受疫情影响,风景区共接待游客214.01万人次,实现门票收入5756.69万元,其中十一黄金周共接待游客31万人次,10月3日为最高峰,接待游客6.27万人次。
突出规划“一张图”
统领风景名胜区科学发展
按照“规划先导、规划主导、规划统筹”的要求,抓编制、抓审批、抓实施,逐步形成了以“总规统领,多规支撑,协调发展”的工作格局。
完善规划编制。《雪窦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0)》于2016年4月获国务院批准,《雪窦山景区详细规划(2016—2030)》2016年8月获住建部批准,《宁波市溪口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等规划先后完成,核心景区和主入口区域基本实现详规全覆盖;2019年,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启动以来,雪窦山风景名胜区先试先行,启动《溪口镇域自然保护地体系专题研究》和《雪窦山风景区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并对风景名胜区内的林相优化改造、森林生态修复、水体污染治理、景区业态提升等方面同步进行专题研究;同时,还编制了《核心景区美化彩化规划》《溪口镇道路交通组织规划》等专项规划,为推进风景区空间管控“一张图”奠定了扎实基础。
注重多规融合。2015年,溪口作为宁波市首批“多规融合”试点单位,首先完成了“多规融合”规划纲要,有力地推进了风景区总体规划与溪口城市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的融合衔接,为科学设定生态、耕地、建设三条边界线,为区域发展“一张图”奠定了扎实基础。同时,在完善镇域村庄布点规划的基础上,加强景中村、森林村庄、历史文化名村等特色村庄规划,董溪等6个景中村和三十六湾等26个森林村的村庄规划,及栖霞坑、葛竹等6个中国传统村落或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规划先后完成编制并通过评审。
强化规划管控。按照“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的工作原则,建立了涵盖决策、立项、实施的项目全过程控制体系,实行统一的规划管理和严格的项目审批。建立景区重大项目决策制度,确保各建设项目符合规划、符合风景区各类保护规定和措施,每个重大项目均由管委会牵头,召开各种层面的论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后,再递交班子集体讨论决策;实行景区项目统一审核制度,明确凡溪口风景区范围内的各类建设项目,无论项目大小、实施主体单位是谁、资源来源如何,均需由管委会统一审核后,统一报批、立项;实施项目全过程跟踪监管制度,严格管控风景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确保项目的选址、建筑风格、高度色彩等符合规划要求并与环境协调。
强化管理“一盘棋”
提升风景名胜区服务水平
在管委会的统筹领导下,以管理“一盘棋”理念为指导,积极搭建综合管理、综合执法、智慧服务“三大平台”,强化对风景名胜资源的监管,全力提升风景区服务水平。
搭建综合管理平台。针对溪口“景城混杂”的现实状况,积极整合景区管理局、旅游集团及各职能部门管理力量,对景区内及景区周边环境秩序实施景城一体化管理。依托社会综合指挥室和游客综合投诉服务中心,统一受理景区内外的投诉案件,实现全域范围内统一指挥、统一受理、统一处理,受到了游客的好评,在2016年获得“全国综合秩序十佳景区”称号。
搭建综合执法平台。管委会景区管理局和镇行政执法中心实行合署办公,有效承接区职能部门委托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城市绿化、公用事业、环境保护、公安交通管理、旅游管理、农林管理、渔政等方面14类112项行政执法权。在此基础上,每年组织开展风景区综合整治行动,加大对景区周边违法违规现象的整治力度。如2019年,共开展大型综合整治行动10次,查处偷猎、网鱼等违规行为5起,抄告整改流动设摊、跨门营业,及饭店、商店、旅行社乱拉客等违规违章问题1000余个,有效保护了景区资源,净化了游览环境。
搭建智慧服务平台。投资1000余万元建成集景区经营报表查询、客源地统计、最大接待量报警、危险区域报警、视频管控等功能于一体的风景区数字化监控系统和云数据中心,实现了风景区全方位监控,为高效监管破坏风景名胜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和实时掌握、及时调节疏导各景点游客量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持。同时,加快“智慧景区”建设,实现了订票直接入园、在线实时交流、导游导览、自助服务等快速、便捷一站式服务。
编织保护“一张网”
维护风景名胜区优美环境
按照“保护优先”原则,在2007年设置的界桩基础上,2017年又设置42公里界线、280个界桩,进一步清晰了核心景区保护范围。通过严格管理核心景区,严格保护支撑景点风貌的水系、山林及生态环境,景区全年PM2.5浓度低于75的天数超过300天,原有生物种群、结构及功能特征得到充分保护,自然生态得到全面修复,历史人文资源得到更充分的挖掘和利用。
全面保护历史文物古迹。通过划定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出台保护制度、制定管理办法等措施,加强对历史文物建筑古迹的管理。同时,每年投入近500万元,用于风景区内重点文物单位、历史建筑等风景资源的修缮维护。目前,丰镐房、文昌阁等8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岩头毛福梅故居、葛竹王震南旧居等22处民国史迹建筑均状态完好。
全面实施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开展风景区古树名木调查活动,对所有古树名木进行登记备案、挂牌保护;成立全省首个镇级森林派出所,加大对毁林开垦、乱砍滥伐等森林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破坏森林资源现象。全面实施雪窦山核心景区生态复绿工程,开展生态公益林封山育林、苗木收购、下山移民等工作,累计完成生态修复面积2.03万亩,补植香榧、木榧、南方红豆杉、银杏等珍贵苗木64.5万余株;完成下山移民2040户5140人,涉及自然村65个;全镇森林覆盖率达82.7%,生态公益林近38万亩,森林蓄积量超过100万立方米。
全面加强水资源保护治理。出台亭下湖库区水源保护办法,推进四明山区域“退花还林”,切实改变山区水土流失现象,强化水资源保护;开展剡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对剡江两岸进行防洪景观改造,新建2只橡皮坝,在剡江武岭段、湖山段蓄水造景,既增强城镇防洪能力又使沿河环境更加优美;推进“五水共治”,落实区、镇、村三级河道“河长”责任制,积极创建污水零直排区。五年累计关闭拆除禁限养区养殖场75家,农村生活污水纳管基本实现全覆盖,为宁波市验收合格的污水零直排区。
全面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推进“三改一拆”“治危拆违”、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美丽城镇建设等重点工作,实现新增违建“零增量”、存量违建“负增长”,成功创建宁波市首批“无违建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为宁波市级样板。同时,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废气治理、发展清洁能源等工作,确保大气、水等各方面指标始终达到总体规划要求。
雪窦山风景名胜区将继续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推动风景名胜区的保护管理与经济社会的发展互促共赢,努力谱写自然保护地与山水村落融合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