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林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机械)遴选推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6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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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农业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进一步促进林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快推进“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林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机械)遴选推介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一)主要林木良种及适用、高效的综合栽培技术及病虫害防治技术。

  (二)重要名特优新品种及其种植技术。

  (三)先进适用的林业产业化、机械化和数字化关键技术。

  (四)生态修复和国土绿化综合及主要配套技术。

  (五)有利于资源循环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可持续发展的适用技术。

  (六)先进适用的林业机械装备。

  二、遴选条件

  (一)林木主导品种须经全国或省级品种审定(认定)机构审定(认定),具有新品种权的优先推荐;林业主推技术应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取得发明专利授权、成果登记证书或获各级科技奖励的优先推荐;林业主推机械须符合相关行业标准,且取得生产销售资格,具备专利的优先推荐。

  (二)推荐材料应包括名称、技术要点、所有者(单位)和联系方式等详细内容。同一个品种或同一项技术(机械)下一年度可重复推荐。

  三、遴选程序

  (一)县级推荐。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于11月21日前将推荐申报材料(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一份报送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级林业科研院校可直接报送至省林业技术推广总站。

  (二)市级审核。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本辖区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后于12月15日前报省林业技术推广总站。

  (三)专家遴选。省林业技术推广总站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遴选出一批有推广价值的林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机械),并向社会公布。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根据《浙江省林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机械)遴选推介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和通知要求,广泛发动、积极组织、认真审核,确保推荐质量。

  (二)根据择优推荐、数量可控的原则,各县级推荐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机械)不超过5项,林业科研院校等单位推荐不超过10项。

  联 系 人:省林业技术推广总站 徐翠霞

  联系电话:0571-87399180

 

  附件:1.浙江省林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主推机械推荐表

     2.浙江省林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机械)遴选推介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省林业局

2021年10月13日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林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机械)遴选推介工作的通知(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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