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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全省“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0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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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林改〔2021〕59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全省“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林业局

2021年9月30日

 

全省“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全面落实《浙江省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促进山区农民增收、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决定启动实施全省“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加快推进我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林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先行省。为确保工程的顺利推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实施全省“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山区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林业助力山区农民增收、壮大集体经济的重要抓手,对于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通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省委省政府下发《浙江省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把“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作为重点工程,支持山区26县大力发展林下道地中药材和珍贵食用菌。近年来,各地积极引导发展以“一亩山万元钱”为目标的林下经济,出台扶持政策,林下经济利用林地总面积835.2万亩,总产值达639.7亿元,林下中药材、食用菌等各类业态释放出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但是总体上看,仍存在区域化发展格局尚未形成、要素保障机制仍需完善、产业化水平有待提高、科技支撑能力亟需加强等问题。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为载体,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帮扶责任,创新发展模式,分解建设任务,加大资金投入,共同推进我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山区林农共同富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加快构建高质量绿色富民产业体系为核心,以打造千亿产业为目标,以增强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生动能为导向,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科学利用林下土地资源和林荫空间优势加快发展林下经济,创新结对帮扶机制,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进数字化生产管控,建设高质量示范基地,并在此基础上大力发展精深加工、森林康养、休闲旅游等多种业态,促进林下经济向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方向发展,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发展村级股份合作经济和产业联合体, 建立健全农民增收、集体经济壮大的持续发展合作机制,为推进山区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现共同富裕赋能蓄力。

  (二)主要目标。

  计划用5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特别是山区26县,筛选1000个适合发展林下经济的山区村,以“亩产万元”为发展目标,发展相对集中连片300亩以上的林下种植基地,重点推行林下道地中药材和珍贵食用菌生态种植和仿生栽培,并积极引入生产加工规模企业,在平等互利基础上,与村集体或合作社签订林下经济产品购销协议,打造标准化和规模化原料生产基地,建立稳定购销关系,形成产业联合体,实现共享利益、共担风险。到2025年,发展亩均产值达到一万元的林下经济基地30万亩,“以点带片”逐步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三、重点任务

  (一)打造高质量示范基地。

  加强优良林下种植和养殖品种的选育推广,推动普及林下种植、养殖技术标准和规范。建立道地中药材和特色中药材资源种质基因库、种质资源圃,探索改良特色中药材新品种。遵循“适地适药”“适地适菌”原则,优先发展铁皮石斛、三叶青、多花黄精、七叶一枝花、白及、前胡、灵芝等浙产道地中药材品种,利用抚育间伐剩余物积极发展林下套种大球盖菇、竹荪、羊肚菌等珍贵食用菌,认定一批林下道地中药材种植基地和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种植类),打响林下“浙八味”品牌(责任单位:省林业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药监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在保障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前提下,紧密结合市场需求,积极探索林茶、林草、林菜、林苗等多种森林复合经营模式,深入挖掘鸡、羊、兔、蜂等优良地方品种资源潜力,建成一批“一亩山万元钱”林下经济高质量示范基地,展示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和发展模式,做优做强林下经济产业(责任单位:省林业局、省农业农村厅)。

  (二)深化结对帮扶机制。

  按照“聚合力、健体系、出成效”的总体思路,主动对接、加强联络,根据村集体发展的林下经济模式类型,构建由学术带头人、首席推广专家、科技特派员、乡土专家等组成的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建立完善“一县一团”、“一村一组”、“一户一策”的精准帮扶模式(责任单位:省林业局、省科技厅)。建立“企业(合作社)+村集体+农户”帮扶机制,引导村集体和林农通过自筹资金、腾退“低散乱”建设用地等形式折价入股,组建林下经济股份化专业合作社,共同推动村集体经济提质增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

  (三)推进林业“两进两回”。

  支持林下经济龙头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组成战略联盟,进入山区、产区,带动农民兴办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林场、家庭林场、林业协会等多元化、多类型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规模种植基地,加快形成区域性产业集群(责任单位:省林业局、省经信厅)。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推动特派员带着项目、资金、技术服务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针对林下种植、养殖及其林产品加工等领域开展定点指导,实现发展林下经济的薄弱村派驻全覆盖。吸引大学生、乡贤返乡回乡,以投资、入股等方式依法依规参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丰富林下经济创业载体,畅通创业渠道,为山区跨越式发展注入新活力(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林业局、省农业农村厅)。

  (四)加快产业数字化赋能。

  加快数字经济与林下经济产业深度融合,建设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推进道地中药材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加强林下经济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和安全保障,实现全程数字化控制。探索智慧林业物联网生产管控模式,发展智能采摘、智能灌溉和精准温控等新型经营方式,实现节本增效。鼓励林下经济经营主体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精准生产、精准营销,推进林业数字化基地和电商营销平台一体化发展。建立道地中药材等重要林产品贸易摩擦风险预警与协调机制,采集发布重点林产品产销信息,加强应对措施与产业政策协调配合(责任单位:省林业局、省大数据局、省经信厅、省药监局)。

  (五)促进三产融合发展。

  充分发挥我省传统中医药、食用菌特色优势,融合智慧医疗等理念和技术,加快培育“林下经济+森林康养+药材研学”等新业态。支持利用当地生态资源优势,在发展林下种养殖的基础上,加强林区道路、智能机械装备、仓储物流等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道地中药材、珍贵食用菌“创意村落”等乡村旅游点,建成一批以林下经济为重点的林业产业示范县、产业强镇和森林人家,增加林业经营性收入(责任单位:省林业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鼓励村集体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经营等方式建设农村电商产业发展平台、众创平台等,促进林下经济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增加可持续收入(责任单位: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山区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总体布局,加大财政投入,创新举措,强化考核,狠抓落实。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抓好落实,把“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林业重点工作来抓,按照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及时分解落实,加强技术指导,确保完成建设目标。

  (二)统筹协调推进。

  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开展细致的调查研究,以走访、查阅相关资料等形式,进一步摸清集体经济薄弱适合发展林下经济行政村底数,因地制宜分年度逐村制定“一村一策”增收帮扶计划,建立工作台账。各级财政积极支持林下经济发展,鼓励采用先建后补等形式对林下规模经营予以适当补助。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组建精准帮扶队伍,明确年度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每年一季度前以市为单位将本区域内上一年度的实施情况报省林业局发改处备案。

  (三)整合项目资源。

  充分利用各类政策资源和项目平台,结合现代林业经济示范区创建、林下道地中药材种植基地认定等重点工作,突出基地建设、良种繁育、病虫害防控、精深加工、科技服务、品牌打造、市场销售等林下经济全产业链发展关键环节,形成推进合力。要以深化林业综合改革为契机,积极引导村集体、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民和社会参与,建立多元投入机制。要加强种子种苗保障,建设一批标准高、规模大、质地优良的综合性或定向种质资源圃和道地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选育一批道地药材新品种。

  (四)强化监管督查。

  加强对林下经济增收帮扶项目建设的监管和服务,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和验收办法,严把项目实施质量,强化项目闭环管理,确保取得实效。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通过实地检查、跟踪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确保扶持政策落到实处;要认真总结成功的增收帮扶模式,建设示范样板基地,通过示范基地辐射,不断扩大我省林下经济发展规模,全面振兴新型农村集体股份经济。

 

  附件:“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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