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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实施“林长+N”模式

 
 
发布日期:2021-12-3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中国绿色时报、大兴安岭林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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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积极构建属地负责、党政同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林长+N”模式。

  集团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林地协同推进林长制工作。集团公司总林长兼任当地党委政府副总林长,集团所属各林业局、保护区林长兼任当地党委政府副林长。在集团层面设立7名集团级林长,向17个林业局级单位派出了9个林长制督察办公室,配备16名督察长、副督察长。17个局(县)级单位设置局(县)级林长118名,设置场(科)级林长611名,并推行了“一场、两站、两员”管理体制,形成集团公司、林业局(保护区管理局)、林场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

  集团探索“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机制,与地方林草部门和司法机关联动联控联治,共同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同时,集团公司组织纪检、组织、企管、资源、防火、生态修复、保护地和驻局监督办等部门,在各级林长领导下建立结构简单、作用高效的部门协作机制。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提出,力争到2025年,集团林地保有量稳定在1.18亿亩,森林面积达到1.03亿亩,森林蓄积量6.22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稳定在86.24%以上,湿地保护率达55%。

(郭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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