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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巩固改革成果 推进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1-02-07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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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林场是我国现代林业建设的重要阵地和根基,对保护国家生态安全、提升人民生态福祉、促进绿色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具有重要作用。“十三五”期间,我省国有林场建设成效显著。

      浙江省现有国有林场100个,经营总面积394万亩,占全省林地面积的3.92%,森林蓄积量245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2.6%。全省国有林场职工总数10035人,其中在岗职工2859人,离退休职工7176人。

    深化改革 提升获得感幸福感

      率先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2013年8月,国家正式批复《浙江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后,我省各级各部门坚持党政主导,统筹协调,高位推进,精心组织,真抓实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精神,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发展工作,圆满完成改革工作任务,2015年底,第一个高分通过国家验收,受到国家林草局通报表扬,浙江省政府发文对全省50个国有林场改革先进集体和100个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率先摘掉贫困林场帽子。我省国有林场改革前近半数为贫困林场,基础设施落后,职工收入低,与社会发展水平差距大。我省十分重视国有林场脱贫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国有贫困林场扶贫实施规划》,积极开展国有贫困林场扶贫工作。2018年,我省国有贫困林场实现全部脱贫,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国有林场全部脱贫的省区。

      率先开展现代国有林场创建工作。在全面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过程中,省委、省政府适时提出了“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建设现代国有林场”的重大决策(浙委发〔2014〕26号),为我省国有林场建设和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2016年,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关于开展“浙江省现代国有林场”创建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创建工作,并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森林浙江建设目标责任考核,确定了“生态保护优先、产业发展充分、基础设施完备、林区富裕和谐”的现代国有林场建设目标和评价指标体系。截至2020年,已命名“浙江省现代国有林场”36个,该项工作获国家林草局充分肯定及高度评价。

      率先开展国有林场发展系列研究。一是编好一部志书。为总结回顾我省国有林场发展历程,并为建设现代国有林场提供借鉴,编纂出版《浙江省国有林场志》,全志以清宣统二年(1910年)为上限,2015年12月为下限,共13篇60多万字,百余张图表照片,为全国首部省级国有林场志书。二是做好两个规划。组织编制完成《浙江省现代国有林场建设规划(2016-2020年)》和《浙江省国有林场发展中长期规划(2019-2035年)》,规划紧紧围绕“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战略目标,提出我省国有林场发展思路、发展目标、重点工程建设、投资估算及保障措施等内容,引领全省国有林场健康发展。三是完成系列研究。先后组织开展了“深化国有林场改革行动规划编制和政策研究”“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的对策研究”“浙江省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调研”“浙江省现代国有林场建设探索与实践”等研究课题。系列研究课题的开展,为我省国有林场改革和发展提供基础资料支撑,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高质量发展 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2019年在现代国有林场创建的关键节点和事业单位改革的关键时期,为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全面推进现代国有林场建设,实现国有林场持续高质量发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了国有林场改革成效,得到国家林草局的肯定和推广。2020年,省林业局主动对接省发展改革委共同商讨巩固提升国有林场改革发展工作,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相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全面落实改革任务,持续巩固改革成效。2020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通报表扬浙江省国有林场改革成效。

      强党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牢固树立“大党建”理念,立足林区发展,围绕“党建+生态”主题,着力推进党建与林区发展同频共振,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100个国有林场全部建立基层党组织,在职党员1027名;在职党员年龄结构日趋均衡,45周岁以下占比30.83%;在职党员学历结构明显优化,专科以上占比64.42%;近年来,20个林场党组织多次获得县级以上“优秀基层党组织”、“五星党支部”、“四化”示范党支部、“十佳活力党支部”、基层党风廉政示范点等荣誉称号;24名党员多次获得县级以上“优秀党组织书记”“担当作为好支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党建先锋”“十佳老黄牛式好党员”等荣誉称号。

      保生态,实现资源持续增长。坚决把保护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作为改革的底线,加强监督管理,加大保护和培育力度,“十三五”期间,全省国有林场森林覆盖率从91%提高到92.6%,森林蓄积量由从1860万立方米提高到2454万立方米,区划省级以上公益林281.8万亩,进一步提升了生态保障功能。

      保民生,改善职工生活条件。全面完成国有林场“定性、定编、定经费”工作,采用定编不定人的灵活方法,通过自然减员逐步过渡到核定编制数,“十三五”期间没有产生新的下岗分流人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均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管理,全省国有林场职工人均收入由每年6.7万元提高到11.54万元,基本达到当地同类事业单位的平均水平。督促指导国有林场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职工绩效考核制度,全省已有33个国有林场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制度。

      增活力,生态产业蓬勃发展。努力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换通道,推进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引导养成绿色产业新业态新产品,为实现精准脱贫、推动乡村振兴、建设生态文明贡献力量。全省国有林场建有国家公园1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9个,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21个,省级以上自然公园86个;建成国家3A级以上旅游景区36个;森林康养基地29处。全省国有林场开展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总经营规模156万亩,参与人数482万人,就业人数3119人,收入3.59亿元。2019年以来共获得“国际森林疗养示范基地”“国家级森林康养基地”等22项荣誉称号。开展林下中药材种植的29个林场,经营规模13027亩,参与人数3377人,就业人数513人,收入2000余万元。

      “十四五”期间,我省将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持续开展现代国有林场创建,全面提升我省国有林场整体发展水平。围绕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机制优化、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基础设施提升以及建设高质量森林资源培育基地、高标准林业新型产业基地、高品质自然教育基地、高水平科研推广基地,加快推进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继续谱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篇章。

    (省公益林和国有林场管理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