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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多方协作查处一起松疫木失窃案件

 
发布日期:2021-04-0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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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兴县林业局综合执法大队、森防检疫站、雉城街道派出所、林业工作站多方协作,积极履职,及时发现并查处了一起除治下山松疫木失窃案件。

据了解,3月25日,雉城街道林业工作站,在其松材线虫防治区域内进行日常检查巡查中,发现集中除治清理下山的部分疫木消失不见,巡查人员第一时间上报县森防检疫站,并向属地派出所进行报案。县林业局执法人员、森防检疫站工作人员迅速前往现场踏勘、调查取证,并启动林业与公安案件查处衔接机制,主动与县公安局有关部门对接,协调明确后续追查方案。3月26日,属地派出所通过调取周边路段监控录像,准确定位三名犯罪嫌疑人并将其抓捕归案,偷盗疫木全部追回并立即运往县松指办指定地点进行安全处理。目前,县公安局依据一罪不二罚原则,已按盗窃罪对三名嫌疑人予以行政拘留处罚。此次案件查处迅速、高效,全程没有疫木流失,避免了松材线虫病疫情传播,较好的发挥了执法震慑作用。同时,也彰显了近年来长兴县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严格疫木管理所取得的积极成效。

松材线虫病是一种危害性极强的检疫性病虫害,传播速度快、防治难度大,被称为松树“癌症”,多年来严重威胁着全县森林生态安全。3月是松材线虫病防治的关键时期,部分林区中临时堆放着未来得及装运的松疫木,这些松疫木中不仅存有活体松材线虫,也躲藏着等待孵化的松材线虫病传播媒介——松褐天牛越冬幼虫,跨地区运输松疫木便是造成松材线虫病传播危害的主要途径。根据《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有关规定,违法加工、利用、调运松木及其制品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木材经营、加工从业者,切实增强守法意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尽量使用其他木质材料替代松木,坚决防止疫木流失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