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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1-05-10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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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材线虫病是极具危险性的森林病害,是重大植物疫情。自1982年我国首次发现以来,疫情快速扩散,造成严重危害,已成为威胁我国生态安全、生物安全和经济发展的心腹大患。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十四五”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遵循预防为主、治理为要、监管为重的防控理念,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按照重点拔除、逐步压缩、全面控制的目标要求,实行分区分级管理、科学精准施策,开展疫情防控攻坚行动,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疫情严重发生和扩散蔓延的势头,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防控。健全疫情防控法规制度,依法依规履行防控职责,落实防控措施,强化防控监管。

——坚持精准施策。坚守疫情防控底线,强化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因地制宜,分区分级管理,科学分类施策。

——坚持系统治理。科学理性认识疫情,综合考虑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系统性,统筹疫情防控各环节开展系统治理。

——坚持属地负责。落实疫情防控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各级林长目标考核体系。

(三)总体目标。控制增量,新发疫情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除治、早拔除”;消减存量,实现“控制一批、压缩一批、拔除一批”。到2025年,消灭黄山、泰山疫情,全国疫情发生面积和乡(镇)疫点数量实现双下降,县级疫区数量控制在2020年水平以下,疫情快速扩散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二、分区施策

(四)分区分级管理。以防控目标为导向,将发生面积大、危害程度重的疫区划为重型疫区;将发生面积小、危害程度轻,或生态区位重要必须拔除的疫区划为轻型疫区。将未发生疫情的松林分布区域划为预防区,其中具有重要生态、经济和文化等价值需特别保护的区域划为重点预防区。重型疫区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全面攻坚”策略,实现疫情整体可控、逐步压缩、定点清除。轻型疫区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集中歼灭”策略,限期消灭疫情。预防区实施“全面监测、严防输入,快速处置”策略,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消灭;重点预防区加大工作强度,严防死守。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强化防控类型区划指导和管理。

(五)科学精准施策。疫区和预防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依据区划类型及其防控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十四五”攻坚行动总体方案和年度实施方案,做到责任清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精准。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在做好本级方案制定的同时,要加强对县级方案制定的指导,强化方案执行跟踪评估,确保防控目标如期实现。县级方案经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审定后,与省级方案一并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备案。

三、系统治理

(六)强化疫情监测。加强监测站点建设,完善监测网络。统筹生态护林员、乡(镇)及林场管护人员和社会化组织力量,创新基层监测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积极推进遥感、物联网等新技术应用,构建天空地一体化、大数据可视化监测预报技术体系。强化疫情日常监测和专项调查,实现疫情监测常态化网格化精细化管理。

(七)严格疫源管控。落实疫情山场管控责任,建立巡护机制,组织开展山场疫情封锁。科学布设检疫哨卡,强化疫情检疫阻截。建立疫木定点集中处置和全过程跟踪监管机制,就地就近有序开展疫木无害化处置,严禁利用疫木加工板材,严防疫木流失。组织开展检疫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加工利用、运输疫木及其制品等行为。

(八)强化疫情除治。坚持以疫木清理为核心的综合防治技术路线,严格执行疫情除治各项技术规定,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染疫山场疫情除治,逐步控制压缩和消灭疫情。严格按照疫木无害化处置能力确定疫木清理强度。疫木清理所需附带性林木采伐申请与疫情除治方案审定同步办理。推进疫情防控政府购买服务,推行并规范社会化绩效承包防治机制。

(九)强化森林经营。统筹疫情防控与生态修复,优先将疫情防控纳入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生态工程项目。开展重点生态区域健康森林建设,积极调整和改善林分结构,提高林分抗病能力。加强古树名木和重要地标性景观松树的保护,实行“一树一策”。

四、严格监管

(十)完善监管制度。实行疫情防控目标责任书制度,建立健全以林长制督查考核为主体的疫情防控监管制度体系。推进社会化防治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市场化社会化防治监管机制,规范社会化防治行为。强化疫情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强化全程监管。加强疫情防控全过程监管,重点强化疫情监测、山场除治、疫木处理、检疫封锁等关键环节质量管控,开展防控成效评价和灾害损失评估。

(十二)严格检疫执法。以《森林法》《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木材检查站和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建设,强化对松科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检查,严禁疫木及其木质包装材料的非法经营和流通,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十三)创新监管方式。推进林草感知系统建设和应用,打造疫情精细化监管平台。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督查相结合,采取督查检查考核、蹲点包保、明查暗访和联防互检等措施,不断改进监管方式。强化监管结果应用,协调相关部门将监管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评价、责任追究和防控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

五、保障措施

(十四)压实防控责任。实行疫情防控地方各级政府负责制,全面落实各级林长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强化工作部署,狠抓责任落实。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和跨区域协同合作,构建联防联控高效运行机制。

(十五)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集成创新,瞄准疫情防控关键环节实施“揭榜挂帅”,加快关键技术突破,完善防控技术标准体系。健全疫情防控技术创新支撑体系,强化科技协同创新,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推进科技成果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十六)加大资金投入。将疫情防控纳入地方政府防灾减灾体系,落实防控经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防控能力。优化森林保险制度,完善疫情防控保险机制,拓宽疫情防控资金投入渠道。

(十七)强化宣传教育。加大疫情防控法规及科普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的防控意识,营造群防群控氛围。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对疫情防控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