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级以上公益林建设规模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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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政办发〔2021〕40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各市、有关县(市、区)公益林建设任务,落实建设、保护和管理措施,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级以上公益林建设规模予以公布。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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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级以上公益林建设规模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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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政办发〔2021〕40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各市、有关县(市、区)公益林建设任务,落实建设、保护和管理措施,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级以上公益林建设规模予以公布。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