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1)
同志们:
在全国上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之际,我们举办这次培训班,目的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力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要求上来。今年以来,我到有关市县、自然保护地进行了调研。从了解的情况来看,我省很多自然保护地分布在偏远山区或海岛,交通不便、信息不畅、风险较大,大家长期奋战在自然保护地管理的一线,一些同志在这个岗位上一干就是多年,有的甚至几十年,不怕苦、不怕累,大家克服了重重困难,任劳任怨,为保护地事业付出了心血汗水,做出了贡献。在此,我代表省林业局向你们并通过你们向所有一线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机构改革以来,自然保护地的队伍不断壮大,随着自然保护地体制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自然保护地管理的新政策、新业务迭代更新不断加快,新要求不断提高,新矛盾不断显现,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我们的队伍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变化新要求,能力不足、本领恐慌问题还比较突出。对此,学习新知识、增强新本领,是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所要亟须解决的重大课题,加强培训学习是十分必要的。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内涵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为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指明方向,提出了一系列新目标、新要求,为自然保护地体系发展提供新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的新战略、新决策、新部署。一是深刻领会“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新自然观。自然保护地管理首先要认识自然规律、把握自然规律、利用自然规律,科学保护、合理利用,实现永续发展。二是深刻领会“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的新要求。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特征,按照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要求,谋求自然保护地高质量发展、和谐发展。三是深刻领会“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新发展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昭示着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可统一性、可协调性和可兼容性,自然保护地管理就是要打通“两山”转化通道,保护绿水青山实现金山银山。四是深刻领会“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的新生态观。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加快实施自然保护地和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现生态质量持续提升。五深刻领会“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新宗旨观。党的十八大以来,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党在新时代的努力方向,美好的生态是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基本、最享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自然保护地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美丽中国的重要象征,就要建设成为“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核心载体。六是深刻领会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新定位。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是党的二十大报告的新定位,这个定位充分体现了党中央的新要求,我们深刻领会其内涵的深远意义和现实意见,认真处理好保护与利用、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数量与质量这“四个关系”。
二、认真总结,充分肯定今年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今年以来,各地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主动作为,积极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国家公园创建进展加速。一是基本完成正式设立的申报工作。完成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符合性认定报告、社会影响评估报告、设立方案,国家公园范围和分区方案,6月27日省政府向国家林草局报送了正式设立国家公园的申请函。二是深入推进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丽水市林业局实行单列,并与百山祖管理局合署办公;出台《百山祖国家公园“三员管护”制度(试行)》,《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管理条例》已形成送审稿报送省政府。三是资源利用实现新跨越。深化跨区域地役权保护与合作,继续推进农田地役权改革,完善集体林地地役权改革收益质押贷款机制和贴息贷款政策;完善实施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制度。四是自然生态保护机制不断创新。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百山祖国家公园生态保护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创新国家公园和公检法司“司法联动”机制,推进国家公园跨区域联合综合执法。五是智慧公园建设不断推进。以国家公园“一张图”为基础,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的国家公园智慧感知、智慧监管、智慧服务“三大平台”,打造国家公园“云值守”“云游憩”“智巡护”等场景应用。六是重大项目进展良好,完成生态保护与监测工程、管控能力与标识体系等重点项目建设投资1.65亿元,超额完成全年投资任务。七是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试点顺利开展,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矿产、森林、水、湿地等自然资源实物清查已初具成果;钱江源园区确权登记工作已基本完成。
(二)名山公园工程提效增彩。一是投资落地成效明显。各地编制了名山公园“带富”计划,明确重点任务,落实责任主体。截至10月底,名山公园累计完成投资24.7亿,占任务的99%。二是宣传活动丰富多彩。在丽水、绍兴等地开展了建设浙江大花园—名山公园走进大盘山、会稽山活动,组织了全省“诗画名山浙里行”大型联动直播活动,通过线上直播等形式在雁荡山等地开展2022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三是各地组织开展了“十大名山公园”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对第一批名山公园建设成效与存在问题开展了自评。四是推进融合发展镇(村)建设,各地根据《2022年浙江省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镇(村)建设工作方案 》,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镇(村)创建,引导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镇(村)深度“融合”“共富”。名山公园建设成绩显著,名山带富行动获得国家林草局发文推广,江郎山、凤阳山—百山祖、神仙居等名山列入第二批大花园耀眼明珠。
(三)基层管理基础不断夯实。一是基层队伍建设不断推进。目前丽水市、安吉县已成立林业局,部分地方成立了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自然保护地管理力量不断充实。二是整合优化预案更加完善。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统一部署,8月份,全省开展了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工作,各地在时间紧、人手少的情况下,克服种种困难,做好现场核对、边界划定、资料整理和数据归集等工作,确保了全省整合优化预案8月底上报国家林草局。三是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全面推进。各地按照统一部署,对总体规划编制情况进行梳理,对已到期或需要新编制规划及时组织开展编制工作,全省已完成总规划编制任务的75%。四是数字化建设不断深化。全省自然保护地应用场景建设视频会议后,各地按照省市县及保护地应用场景数据结构框架和标准规范要求,推进应用场景建设,开展数据汇集,实现了省市县及保护地系统功能的链接,目前省市县及保护地系统已全部实行正常运行。
(四)监测监管工作更加有力。一是加强疑似图斑核查。各地组织力量、落实专人,根据自然保护地综合监管服务平台下发疑似图斑信息,逐一进行核查,对违规图斑及时进行处置,到目前为止,2021年度1294个图斑核查工作已完成97%;二是推进监测样地建设。各地按照通知要求和技术规划标准,积极推进样地建设和复查工作,2000个样地任务全部分解到位。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各地认真开展国家遥感发现问题点位的核查,加快“明查暗访”、绿盾行动发现问题的整改,监督检查工作已常态化、规范化。
(五)保障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一是积极推进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下放省级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项目活动的审批权限,不断为基层项目审批提供政策支撑,促进提高项目审批效率。二是积极做好稳增长工作。各地根据稳增长的要求,主动对接,及时为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江村埠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322国道瑞安乙甲至岭脚段改建工程等一批涉及自然保护地重大建设项目做好服务,为地方拉动投资100多亿。
三、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是党的二十大的战略部署,是林业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好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我们要按照“保护管理是核心、合理利用是方向、共同富裕是目标”的总体要求,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坚持生态优先,抓好保护建设发展。生态质量是自然保护地保护建设管理的根本,把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作为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面积拓展。一是抓好国家公园建设。按照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高标准保护的要求,推动“一园两区”融合工作,争取尽早正式设立国家公园。继续推进地役权改革,切实保障林农合法权益。继续推进国家公园立法,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推进国家公园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试点工作。同时,强化信息数字化集成,加快推进智慧公园建设,尽早实现线上服务管理。二是切实抓好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开展受损生态系统、自然景观和历史人文遗存的保护修复。推进自然保护地长期监测样地建设2000处。在整合优化的基础上,谋划创建海洋国家公园,新建、提升一批自然保护地,实现自然保护地面积稳定增长。三是抓好各类保护地规划编制实施。对新设立的自然保护地,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编制。对到期的、范围调整的、或规划内容发生重大调整的,应按规定要求进行修编。要抓好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确保规划措施落实到位。
(二)坚持合理利用,抓好建设项目管理。按照建设项目负面清单管理要求,加强分区管控,严管禁止区、限用利用区。目前,有一种错误的认识,认为自然保护地进了生态保护红线什么都不能建,有的部门对自然保护地的项目一律不批,基层管理压力很大。《负面清单》已给大家提供了明确的政策导向,国家已出台的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办法与我们的负面清单的要求是相吻合的。在管理中,我们要把握好几个原则性问题,一是除自然灾害修复、国家战略性重大项目及符合县级空间规划的线性工程项目外,其他项目必须符合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二是所有占用自然保护地的项目,必须做好生态影响论证,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主管部门要签署意见;三是加强项目实施的管理,建设项目不得移位、不得扩大规模、不得改变风格,不得破坏生态。
(三)坚持富民增收,抓好共建共管共享。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地优势,做好山区、海岛富民增收文章,推动共同富裕。一是做好农户增收文章。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鼓励自然保护地周边村民林地参与经营,为农民增收致富提供新路径。二是做好融合发展文章。坚持地方政府主导、园区共建,积极推进融合示范镇村建设,为村美民富提供新支撑。三是做好名山公园建设文章。认真实施名山带富行动方案,推进投资亿元级大项目建设,真正发挥名山公园在大花园建设和山区跨越式发展上的引领示范作用,为地方搭建富民增收的大平台,做到“生态共建、产业共富、文化共享”。在这里我强调一点,从明年开始,我们对自然保护地重大建设项目实行入库储备,今后凡申请中央、省级专项资金的项目,原则上是从已经审核同意入库的储备项目中遴选。目的就是向名山公园、向大项目倾斜。
(四)坚持管控有效,抓好监测监督检查。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坚决查处和制止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促进自然保护地健康持续发展。一是强化重点督查。进一步做好国家审计 、中央环保督察及长江经济带遥感检查反馈涉及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情况的回头看;同时,抓好遥感、“绿盾”等发现问题整改的督查。二是强化动态监测。利用航天航空遥感、地理信息技术和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等先进技术和手段,定期对自然保护地开展综合监测,及时做好生态风险预警,抓好疑似问题图斑的核查和违建的问题整改。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结合绿盾行动,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各市、县林业部门、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要及时核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问题落实整改。
(五)坚持能力提升,抓好基层基础建设。推进自然保护地治理能力提升,重点在基层。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各地要在省局组织培训的基础上,将业务培训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考核内容,结合实际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等形式,不断充实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工作谋划。各地要发挥自身的优势,为自然保护地发展出谋划策,针对自然保护地的难点热点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对策。三是加强数字化运用能力建设。各地进一步推进自然保护地数字化运用场景的迭代升级,推动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的转变,实现多跨协同、流程再造,提高综合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
同志们,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勇立潮头、敢于争先、攻坚克难,为建设林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