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林草局、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出台《辽宁省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保障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重点任务实施。
《办法》坚持目标导向,资金分配向承担国家和省重大战略任务、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重点工作任务、开展重大试点示范项目的地区倾斜。将国家公园补助纳入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支持范围,全力支持创建辽河口国家公园。
坚持聚焦主业,资金原则上主要用于工程建设、设备和材料购置等资本性支出,不得用于征地拆迁补偿,以及可研(方案)编制、设计等工作经费支出。坚持清单化管理、项目化落实、工程化推进,明确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按照项目法分配,强化项目储备库建设和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坚持结果导向,根据审计和财政监督、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对补助资金分配测算结果进行调整。
辽宁将进一步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大力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完善资金运行跟踪监管机制,以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建设、绿满辽宁建设为引领,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动全省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高质量发展。
(陈亚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