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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公布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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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做好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浙法联办〔2022〕1号)要求,我局编制了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林业局

2022年3月16日


浙江省林业局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决策事项

名称

承办单位

计划完成时间

实施计划

法律依据

黄岩佛岭省级森林公园设立确认

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2022年

12月前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申报、省林业局组织认定命名

《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 第二十条

金华市婺城区梨树源省级森林公园设立确认

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2022年

12月前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申报、省林业局组织认定命名

《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 第二十条

浙江省林业局、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防火巡护道和农村公路共同建设的实施

意见

森林

防火处

2022年

12月前

以省林业局、省交通运输厅名义联合出台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二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二条、第十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快林火阻隔系统建设的通知》(林防发〔2021〕7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61号)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公布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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