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林字函〔2022〕86号
浙江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
经研究决定:
同意王翔同志兼任浙江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副会长、秘书长(法定代表人);
同意程泽红同志兼任浙江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常务副秘书长;
同意郑轶民、李佐晖、朱琼琼、孟现东同志兼任浙江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常务理事。
上述人员,兼职不兼薪。
浙江省林业局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