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林地面积690.21万亩,其中森林面积665.01万亩,森林覆盖率48%,平原林木覆盖率超过20%,为野生动植物提供了优良的孕育和栖息环境。近年来,宁波市充分发挥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的引领作用,借助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专业团队支撑,依托项目实施、宣传教育等手段,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取得显著成效。按新发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从12种增加到19种,增幅近60%;据最新全市植物资源调查,发现植物新分类群16个,省级以上分布新记录植物58种。
重视宣传教育。利用“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生物多样性日”等,借助各级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借助宁波野生动物园、杭州湾国家湿地公园候鸟博物馆、宁波海洋世界等平台,策划与市民互动的宣传活动,倡导市民学法守法;实施《中华凤头燕鸥繁殖群人工招引与种群恢复》项目,中央电视台、浙江电视台、新华社等多家媒体进行近百次报道,并在浙江自然博物馆举办《追寻神话之鸟》展览,参观群众近百万人。
完善救助网络。每个区(县、市)建立1个野生动物救护站点,建成“10+1”市县两级救助模式,实现就地快速收容救助,提升救助能力。重点实施《中华凤头燕鸥繁殖群人工招引与种群恢复》《余姚慈溪“浙江舟山獐”迁地保护》《镇海棘螈原生地保护》三个项目,全力实施珍稀濒危物种抢救保护。
加强科技支撑。主动与科研院所、专业单位合作,依托雅戈尔动物园设立“全市野生动物保护救助中心”,联合中国林科院亚林所在杭州湾国家湿地公园设立“宁波市湿地研究中心”,为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修复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技术支撑。
开展监测巡护。开展疫源疫病监测,加强重点区域的野外巡护和看守,全市累计检查涉野场所11733次,开展重点区域野外巡护89255km,打击违法案件41起,收缴禁用器具51个,仅2021年全市共救护野生动物超过1590只(条)。
加大执法力度。通过开展各种执法专项行动,加大重点区域野外巡护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各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案件。2020年以来,全市共办理野生动物刑事案件36起,其中非法狩猎30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5起,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1起。
据统计,宁波市目前有野生植物2183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51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中华水韭、南方红豆杉、银缕梅、象鼻兰等4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秤锤树、华顶杜鹃等47种;根据2021年最新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全市共有陆生脊椎动物546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91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有中华凤头燕鸥、中华秋沙鸭等19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有獐、鸳鸯等72种。
(宁波市林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