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林长公示牌参考格式》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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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林长办〔2022〕4号 各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和省林长制办公室印发的《浙江省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浙林长办〔2021〕1号)相关规定,我办制定了《浙江省林长公示牌参考格式》,现予印发,请各地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浙江省林长制办公室 浙江省林业局(代章) 2022年5月27日 浙江省林长公示牌参考格式 林长公示牌是建立林长责任区的标志牌,也是林长履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的宣示牌。根据实际需要,可在各级林长责任区的边缘醒目位置设置林长公示牌,向全社会宣传林长制工作,公开标明林长(林区警长)应当履行的职责,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力戒形式主义。 一、公示牌内容 1.林长、副林长和林区警长的姓名; 2.林长(林区警长)承担的主要职责; 3.林长责任区林业资源现状和保护发展的目标任务; 4.林长责任区的示意图; 5.接受社会咨询与监督的联系方式(电话或手机号码); 6.林长制二维码图案(涉林问题反映、林业信息查询等公众参与途径,详见附件); 7.设立林长公示牌的单位和时间; 8.其他必要的信息。 二、公示牌式样 林长公示牌的设计力求简约、大方,并与设置区域的周边环境相协调,制作材料按照环保、节俭原则确定。 三、公示牌维护管理 林长、副林长和林区警长因人事变动调整的,应当及时调整林长公示牌的相关内容;林长公示牌受到毁损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本地各级林长公示牌应分别登记编号,并建立包括设置时间、具体位置、有关照片资料等在内的林长公示牌台账档案。 附件:林长制二维码.do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