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林业局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林下道地中药材种植基地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10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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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林改〔2022〕40号

各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宁波市及所辖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快培育我省林下道地中药材种植基地,根据《浙江省林下道地中药材种植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决定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林下道地中药材种植基地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凡在本省区域内从事林下中药材种植的企事业单位、专业合作组织、家庭林场等,满足《浙江省林下道地中药材种植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均可申请认定。

  二、组织实施

  各地要高度重视林下道地中药材种植基地申报和认定工作,根据《浙江省林下中药材种植技术汇编》等相关标准的建设要求,遵循“适地适药”原则,优先推荐林下铁皮石斛、三叶青、多花黄精、七叶一枝花、白及、前胡、灵芝、金线莲等浙产道地中药材种植基地。省林业局联合省中医药管理局对符合条件的基地组织开展认定、动态监测和成效评估,倡导建立优质优价和“订单林业”市场营销机制。

  三、相关要求

  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具体要求参照《浙江省林下道地中药材种植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应当装订成册,报所在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初审,择优推荐上报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9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和汇总表寄送省林业局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处,电子版通过浙政钉同步发送何祯。

  联系人:徐俊毅,联系电话:0571-87399229;

      何 祯,联系电话:0571-87399187。

  附件:1.2022年度浙江省林下道地中药材种植基地申报指南

     2.浙江省林下道地中药材种植基地申报(监测)表

     3.2022年度浙江省林下道地中药材种植基地申报汇总表

浙江省林业局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7月7日

 

  浙江省林业局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林下道地中药材种植基地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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