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泉市人民政府发布《龙泉市人民政府通告〔2022〕第21号》,明确将龙泉市行政区域范围划定为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设置全年均为禁猎期,在禁猎区和禁猎期内,禁止猎捕和从事其他妨碍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
龙泉市野生动物资源丰富,已发现的有鸟、兽、鱼、两栖、爬行、昆虫等6大类1261种,其中,黄腹角雉、穿山甲、云豹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5种,蛇雕、猕猴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55种,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3种。
近年来,龙泉市生态环境不断改善,野生动物资源日益丰富,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普遍增强,滥捕乱猎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违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为进一步加大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力度,有效保护该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通过划定禁猎区和禁猎期,从源头上阻断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行为,为打击非法狩猎等犯罪行为提供依据支撑,严惩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可以扎实推进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制度,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龙泉。
(龙泉市林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