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近日,淳安县护农狩猎队在金峰乡打响了野猪狩猎的第一枪,宣告淳安护农狩猎行动正式启动。
为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增强公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淳安县出台《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明确规定在县域范围内全年、全域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但由于淳安县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较高的森林覆盖率,野生动物种群数量不断上升、活动范围不断扩大。据资料显示,野猪最适合的密度为2.27头/k㎡左右,目前该县野猪种群数量估计在7686~15170头之间,平均密度为2.587头/k㎡左右。过量的野猪数量严重威胁到林农生活生产安全,调控野猪种群数量已迫在眉睫。
为解决以野猪为代表的野生动物保护和山区群众农业生产生活的矛盾,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淳安县成立护农狩猎队,承担全县日常护农、野生动物驱赶和种群调控等狩猎任务。淳安县护农狩猎队下辖青溪、大墅、威坪、汾口、姜家、临岐6个分队,由49位经过系统理论学习和专业实操培训的队员组成。各乡镇可结合实际情况向林业部门提出狩猎申请,经现场核实后函告申请乡镇是否同意,同意狩猎的乡镇需提交狩猎方案,并申请办理狩猎行政许可,之后由林业部门进行内部审批并报公安备案,最后方可有序落实狩猎队开展狩猎工作。狩猎开始前会告知当地居民,并按要求在夜间开展狩猎,狩猎过程中,严格落实枪支弹药管理制度,确保狩猎行动的安全性。
淳安县是全省唯一的特别生态功能区,也是全省九个林业重点县之一,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林长制在淳安县全面推行,构建了全方位的林长管护体系,使资源保护延伸至森林“最后一公里”。护农狩猎队的正式行动,进一步健全生态保护系统,对加强森林生态防护、林农安居乐业具有积极意义。下一步,淳安县将继续响应“民呼我为”,发挥好护农狩猎队的作用,对野猪进行科学种群调控,维护好林区生活生产安全,为林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淳安县林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