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制工作专辑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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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多维发力夯实林长制基层治理基础
今年以来,东阳市以深化林长制改革为契机,全面恢复乡镇林业工作站,实行“树长制”保护古树名木,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办法,推进“数智+队伍”系统化护林,多管齐下夯实林长制基层治理基础,着力打通林长制助力森林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最后一公里”。 一、全面恢复乡镇林业站,标准化建设有序推进 严格落实市委编办《关于成立各镇乡街道林业工作站的通知》要求,全市18个乡镇街道恢复设立林业工作站,增挂林长制办公室牌子,明确乡镇街道专职林业工作人员45人,每个乡镇标准化建设不少于500平方米办公场地。林业站站长兼任林长办主任,协助37名乡镇级林长、1485名村级林长做好履职和工作协调推进工作。实现“林业工作站+林长办+林区警长工作站+片区检察官工作站+火情处置队伍管理站+护林员管理站”“六站(办)合一”,设立林长综合调度指挥室,有效夯实镇村级林长制工作基础。今年以来,组织林技员、护林员、处置员培训4期,参训2000多人次;“林长智治”应用场景各级林长巡林活跃度达27000多人次。 二、规范建立“树长制”,古树名木保护机制完善 创新出台《东阳市古树名木保护“树长制”实施方案》,采用“一树一长一策一台账”管护模式,对全市8347株古树名木按“一树(群)一长制”设置1000余名“树长”。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专业保护与公众保护相结合”原则,按市、镇、村分级设置“树长”,市级“树长”由市级林长和林长制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镇级“树长”由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担任,村级“树长”由村干部、党员担任,同时以村(社区)党员干部、户主联系认领担任“养护树长”为补充,全面建立“一树(群)一长制”。截至目前,各级“树长”协调落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资金1780万元,实施保护工程300多项,制定具体保护对策3000多条,形成保护台账5000多份。 三、创新制定奖励办法,护林增绿效能提档升级 制定出台《东阳市森林湿地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明确在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提供破坏森林湿地资源违法行为举报线索,经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移送行政拘留、涉嫌犯罪案件的,由市林业局实施奖励。根据举报线索查实森林湿地违法行为,并对违法主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给予举报人罚款金额1%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万元;除物质奖励外,在征得举报人同意的情况下,实施通报表扬等精神奖励。截至目前,共收到举报信息176条,查明确系违法线索6条,相关违法行为得到及时制止并办理补批手续。 四、合力强化“数智+队伍”,防灭火体系横边纵底 每年落实300万元专项资金,实行市政府与乡镇街道双重考核,日常考核与半年考核相结合,推进聘任制专职护林员队伍建设。投入650万元完成“林火智治”前端硬件监测预警设施项目--“森林智眼”建设,实现全市重点林区监控全覆盖。投入3000万元推进“5支市级专业+17支镇级半专业+54支村级兼职”“引水灭火”森林早期火情处置队伍规范化建设。利用“林火智治”平台火情预警处置“最短反射弧”,建立森林火情“20分钟处置圈”。今年以来,全市41名专职护林员借助“林火智治”预警,及时制止野外违规用火行为1100余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