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和《浙江省野生植物保护办法》关于对浙江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制定的有关规定,经科学评估,省林业局和省农业农村厅两部门共同形成了《浙江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yingguofan@163.com。 二、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路226号浙江省林业局浙江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总站(邮编:310000)。 三、联系电话:0571-87834973。 有关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 附件:1.浙江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浙江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x 浙江省林业局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1月10日
征集调查结果: 省林业局、省农业农村厅于2023年11月10日发布《关于<浙江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截止公示期结束,共收到公众意见一条(为邮箱反馈)。具体内容为:建议增加秤星树(梅叶冬青)Ilex asprella。 经研究讨论,采纳意见。 浙江省林业局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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