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为一己私利环割树皮 小心构成毁坏林木罪

 
 
发布日期:2023-11-16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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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环割树皮与砍树不同,不会涉及违法犯罪,原来在自家山上这样做也是违法的。”当事人胡某某后悔不已。近日,宁海县立案查处一起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毁坏林木的案件,这是“大综合执法一体化”改革以来,宁海县在林业领域办理的首个毁坏林木案件。

近日,宁海县林业局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黄坛镇里天河村有毁坏林木现象,随即将线索移送给宁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并配合做好前期调查。经查,黄坛镇里天河村村民胡某某在自留山上抚育香榧,由于原有的林木对香榧遮阴,香榧长势不好,胡某某于2022年4月至2023年8月期间,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对香榧树周边树木根部树皮进行360度环割,致林木毁坏致死。经鉴定,胡某某毁坏阔叶树18株,总计林木蓄积4.9316立方米,毁坏林木价值为1719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禁止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规定,构成了毁坏林木违法行为。

“环割树皮后,树木生长的营养输送通道被隔断,对树木生长造成不可逆的影响,树木会停止生长直至原有养分耗尽后死亡。发展林业生产必须依法依规,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私自砍伐、毁坏树木行为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切勿因一己私利,破坏森林宝贵资源,触碰法律‘高压线’。”宁海县林业局相关人员介绍,毁坏林木罪的立案“门槛”很低,希望大家共同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宁海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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