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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
天台县完成202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拨付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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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天台县林业局、天台县财政局联合下拨202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645余万元,这标志着2023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拨付工作提前完成。 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是指国家对重点公益林管护者发生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支出给予一定补助的专项资金,作为山区县,天台县共有77.20万亩林地列入补偿范围,其中国家级公益林5987.1亩,省级公益林76.6亩,每亩补偿资金35元。考虑到实际工作需要,今年补偿资金分两批拨付。第一批于今年7月下拨,共1000.69万元;其他资金作为第二批下拨,两批资金共计2646.10万元。 为确保补偿资金发挥带动催化作用,天台县林业局、天台县财政局严格按照《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托数字化改革应用平台,全程跟踪监督资金流向,保证及时精准到企、到村、到户,实现专款专用。其中,个人损失性补偿资金通过数字财政——乡镇公共财政信息管理系统直接拨付,集体损失性补偿资金通过各乡镇(街道)财政直接拨付。补偿资金主要用于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真正做到守护绿水青山,夯实“金山银山”。 (天台县林业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