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献峰:在全省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23-12-2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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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5日)

摘要

  一、2023年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林草局和省林业局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特别是在整合优化方案编制报批、国家公园创建、名山公园建设、制度体系创新建设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得到了国家林草局的充分肯定。

  (一)保护地体系建设扎实推进。一是完成国家公园创建工作。完成了钱江源-百山祖设立国家公园材料的上报工作并通过国家局组织的专家论证,国家局在第二届国家公园论坛上已宣布钱江源-百山祖列入了设立新的国家公园名列,今年7月,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授予“世界最佳自然保护地”称号。完成了南北麂列岛国家公园创建三年行动方案初稿,并开展了科学考察和创建评估范围的选划工作。二是推进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今年下达总体规划编制(修编)任务11个,已全部完成编制8个任务,还有3个正在编制上报。同时积极做好总规上报批复工作,到目前为止,共完成各类保护地总规批复12个,上报国家局7个。三是生物多样性长期监测样地建设稳步推进。省局印发了《浙江省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长期监测样地建设和调查技术规范(1.0版)》,组织业务培训和专家指导;各地克服各种困难,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落实专业队伍,推动样地建设。到目前为止,已完成样地测设724个,完成率85.18%。四是监督管理更加强化。完成国家局下发图斑核查,省级下发图斑核查有序推进。根据国家局要求,组织开展了违规侵占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核实查处整改和自然保护地内寺庙违建占地的清查。同时,组织开展了“明查暗访”、“绿盾”等专项行动。五是项目建设落地见效。有序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实施,同时,各地积极谋划,按时上报2024年申请项目。六是融合发展镇(村)创建不断加强。下发《2023年浙江省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镇(村)建设工作方案》,各地积极响应、认真创建、按时申报。截至目前共有59个镇(村)上报申报材料。

  (二)生态保护和推进共富成效明显。一是强化旗舰物种保护。钱江源园区成功野化放飞首批10只朱鹮,成为中国南方朱鹮种群重建起航地。百山祖园区首次拍到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黄胸鹀,新发现百山祖元蘑全球新物种,创建以来共计发现17个新物种。百山祖冷杉自然萌发并保存600多株野生幼苗,野外就地回归4000株,群落得到重构。二是深化地役权和特许经营改革。国家公园钱江源园区扩大农田地役权改革面积扩面至1100亩,百山祖园区今年以来已发放贷款1200多万元,合计发放贷款1.2亿多元。稳步推进林业经济和农家乐(民宿)特许经营试点,钱江源管理局与两家公司正式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三是启动名山带富计划。加大要素保障,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目前全省累计完成重点建设项目投资额48.96亿元,占计划的122%,比去年同期投入增加18.5亿元。

  (三)基础工作和服务保障不断加强。一是整合优化方案更加完善。各地结合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和国土空间“三区三线”调整情况,对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再完善,4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向国家局报送了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含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方案)。二是推进保护地升级提档。主动对接国家局,积极推进常山世界地质公园申报工作,10月15日经省政府同意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上报了常山世界地质公园正式申报材料。同时指导东阳市开展东白山申报省级风景名胜区工作。三是加快项目审批保障发展。加大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委托下放力度,加快重大建设项目涉及自然保护地的论证和审批工作,并简化程序、精简资料,为项目提供绿色通道,提高办事效率,加强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支撑。截至11月底,共办理重大建设项目占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43个、森林公园的论证审批6个,助力投资700亿以上。四是宣传活动影响不断扩大。举办“诗画名山浙里行 文化篇”大型融媒活动等专项宣传活动,获得2160万全网曝光量。在潮新闻客户端上线“名山公园看‘浙’里”专栏,整合各地名山资讯,分享各地名山建设经验,展示各地名山成果,打造浙江名山对外展示重要窗口,不断提升名山公园的知名度。在杭州西湖、江郎山等地开展了“云瞰西湖 飞越江郎山”“湖之光·向未来”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亚运会期间举办了“向上 向善 向美 向未来 ‘看亚运·品风景’全国名山名水名园展”活动,在平阳县南麂岛开展了“保护海洋生态系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主题海洋日活动,受到广泛好评。

  (四)创新工作和制度建设亮点纷呈。一是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试点取得良好成果。承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委托审批,印发施行《浙江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审批工作方案(试行)》,审批雪窦山景区等5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此项工作获得国家局保护地司的肯定。二是联合监管机制建设取得突破。与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生态环境部门与林业部门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协作机制》,首次联合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三是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启动了《浙江省自然公园条例》起草研究工作,向省政府报送了《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加强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公园)工作的通知(送审稿)》,委托有关单位开展了《浙江省风景名胜区规划成果数字化标准》等标准编制。

  二、充分认识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一)奋力谱写浙江新篇章,要求我们扛起新担当。当前全省上下正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始终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要在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上走在前列,要在推进共同富裕中先行示范,要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上续写新篇,要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上积极探索。自然保护地是浙江新篇章最重要的生态优势,是高质量发展和现代文明最重要的生态保障,要扛起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先行示范的使命担当,着力构建资源丰富、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结构稳定的自然保护地新格局,在确保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性保护,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美丽浙江、实现永续发展提供生态保障等方面继续走在前列,更好发挥自然保护地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的独特作用,以更高站位维护生态安全、更大力度加强生态修复、更实举措发展生态产业、更新理念弘扬生态文化,不断厚植绿水青山新优势。

  (二)国家一系列战略部署,赋予我们历史新使命。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将加快推进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建设,加强对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共同发展区域自然保护地的生态修复,“绿盾”行动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等工作都列入重要攻坚任务。今年9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依法依规合理利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和海洋公园等自然生态资源,积极开发森林康养生态观光、自然教育等生态旅游产品。今年9月,国家局和省政府签订了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先行示范战略合作协议,其中要求实施万物和谐行动,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快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创建设立,优化自然保护地空间格局,开展世界自然遗产专项保护行动,探索自然保护地集体林地地役权改革,深化自然保护地与周边镇村融合发展,让人们走进自然、感悟自然、享受自然。国家一系列战略部署既为我们指明方向,也赋予了我们新使命。

  (三)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期待我们展现新作为。自然生态是人类生存之本、生产之基、生活之源,而美好的生态是人民群众所向往的最直接、最基本、最具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自然保护地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美丽中国的重要象征,我们要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指引下,发挥自然保护地的核心载体作用,进一步提升自然保护地的生态、品质、文化、休闲、科普、共富、数字、品牌优势,统筹周边自然资源,打造一批特色生态产品区块、多元化森林康养基地、高能级名山旅游平台、特色性公园文化地标、高品质特色森旅乡村,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实践地,不断造就“整体大美、浙江气质”的精华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先行地,休闲养生度假的目的地,共同富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标杆地。

  (四)强弱项补短板,促使我们提升新能力。当前,自然保护地管理正处于整合优化的过渡期、制度体系的重构期,各种矛盾相互叠加,再加上保护管理基础薄弱,管理人才缺乏,迫切需要加强能力建设,努力提升管理水平。一是要补齐业务学习短板。当前,自然保护地涉及面广,而且相关的政策规定更新快、变化大,为此,必须加强专业知识和政策法规的学习,不断夯实业务基础。二是要补齐调查研究短板。在整合优化方案批复之前,自然保护地与城镇发展建设、耕地保护、商品林开发及建设项目管理的矛盾比较突出,对此,要深入一线掌握情况,听取基层同志的意见,及时研究新问题新情况,提出新对策。三是要强化统筹协调弱项。自然保护地管理涉及多部门,还牵涉到乡镇村及林农,存在多头管控、利益关系复杂的状况,我们要敢于担当,主动协调,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政策,特别是国家局委托、下放审批权限的特殊政策,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及时化解矛盾。

  三、高质量推进2024年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

  2024年是我省与国家局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先行示范合作协议的第一年,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国家局的工作安排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谋划、狠抓落实,进一步提升自然保护地管理水平,努力在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先行示范中展现新作为。

  (一)严格保护管理,守护生态明珠。一是突出国家公园创建。进一步推进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设立工作,按照边界和功能区进行测绘勘界定标,完成界桩界碑制作与安装,进一步做好小水电退出整治工作;不断推进农田地役权改革,启动人工商品林流转分类处置试点,加强国家公园旗舰物种及典型生态系统保护,开展以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和百山祖冷杉、黑麂等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地(生境)为核心的生态保护修复,实施主要保护对象的生境(栖息地)保护修复。加快推进南北麂列岛国家公园创建,做好范围选划、综合科考等前期工作,初步划定浙东海洋国家公园范围线,加强生态系统、海岛景观、海洋生物和海洋文化的保护。二是夯实管理基础。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整合优化方案,推进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修编),明确自然保护地发展目标、范围边界及功能分区;对索道、滑雪场、游乐场以及人造景观等对生态和景观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在选址论证阶段做好专题论证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地管护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交通、通信、给排水、供电、供暖、绿化美化等基础设施配套的建设。继续推进自然保护地“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和资源环境监测,及时预警生态风险。稳步推进生物多样性样地监测样地建设。三是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强化自然保护地规划管控,彰显规划的引领性和约束刚性。认真履行自然保护地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常态化推进动态变化监测图斑、国家局遥感发现问题点位核查和整改工作,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绿盾”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行为。四是优化空间布局。根据我省自然保护地“双屏五区多点”的布局要求,新建、提升、优化一批自然保护地,指导常山县继续做好世界地质公园申报工作;指导推进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改完善扩区、东白山申报省级风景名胜区有关工作。根据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充分衔接生态保护红线,做好调入调出空间边界的确定工作。

  (二)坚持合理利用,推进和谐共生。一是支持生态旅游,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鼓励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和海洋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根据资源禀赋、功能定位和利用强度,统筹生态保护修复、旅游活动和资源利用,依法依规合理利用自然生态资源,合理布局相关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积极开发森林康养生态观光、自然教育等生态旅游产品,但严格控制索道、滑雪场、游乐场以及人造景观等对生态和景观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不得规划房地产、高尔夫球场、开发区等开发项目以及与保护管理目标不一致的旅游项目。二是加强科普宣教,弘扬生态文化。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科普馆建设,提高各类场馆科普内容的科学性、教育性和趣味性,布设与周边环境协调的步道、栈道、自行车道等慢行游览道路,实现最基础的体验导览和展示解说功能,向公众传递自然保护意识,增强体验性。加强名山宣传,持续打造“浙江诗画名山”品牌,丰富诗画名山浙里行系列活动,发布《浙江名山公园》图书。办好中国丹霞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工作年会,开展海洋日、遗产日等主题宣传日活动。三是优化项目审批,服务经济建设。进一步完善省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措施,鼓励和支持自然公园内居民和其他合法权益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的生产生活及设施建设,支持符合保护地管理要求、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其他活动。除风景名胜区外,符合其他自然公园总体规划的管理配套设施及其他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探索下放权限、简化手续出具选址或同意项目建设意见。

  (三)推进融合发展,助力共同富裕。一是深入开展名山带富行动。加强名山公园与周边镇村的资源联通、市场联动、品牌联建,促进各名山公园的合作,推出特色游线。持续推进生态修复等标志性工程建设,不断提升绿道、游步道、防火道等设施,完成重点建设项目投资额50亿元以上。二是深化融合发展镇村建设。巩固提升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镇村创建成果,将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产业共建发展、未来乡村建设等结合起来,不断推进入口社区建设,提升和完善服务接待设施,优化社区环境,提升乡村风貌,打造新型民宿,引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实现保护地内体验、保护地外服务,成就“ 富春山居”新图景,有效推动名山游+乡村游促进地方增收,带动百姓共富。三是深化产业联动发展。继续推进自然保护地内及周边村镇发展休闲农业,鼓励发展林下经济,适当发展铁皮石斛、林下灵芝等中药材种植,拓宽当地居民增收渠道。进一步引导当地镇村发展乡村旅游、休闲体验、科普研学和生态教育等新型自然体验产业。打造具有自然保护地品牌标识度的产品和特许经营项目,引导鼓励当地镇村参与特许经营。

  (四)深化改革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一是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管理条例》已列入省人大明年一类立法项目,明年11月要提交条例草案审议稿。我们要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提交高质量草案稿。明年还要继续做好《浙江省自然公园条例》的调研论证和工作,建立起统一的设立、调整、规划、分区、保护管理等基本制度,依法规范各类自然公园的保护管理工作。二是深化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试点。进一步总结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试点成果,制定《浙江省风景名胜区规划成果数字化标准》,推进规划成果规范化、数字化、可视化,有效衔接国家局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审批系统,提升规划审查审批效率和监管能力。同时,对由市县立项的必须且不可避让自然保护地的建设项目,探索简化流程开展审查和出具意见。三是建立保护地管理综合评估体系。开展自然保护地管理综合评价,有利于全面掌握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格局、生物多样性、环境质量、人类活动、自然条件与灾害等状况和动态变化情况,为自然保护地成效评估、监管等工作提供数据基础和科学依据。要研究指标体系,规范技术方法,明确评估程序和质量控制要求,定期组织开展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和人文景观等资源以及社会经济状况调查、监测与评价,构建本底资源数据库,建立资源动态变化档案,构建自然保护地综合评估体系。四是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建设。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是负责日常建设、保护、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是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省林业局党组十分重视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建设,去年还专题进行了调研,探索完善管理机构设置新模式。各地要以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为契机,以整合优化方案所确定的自然保护地整合现有力量,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要求,合理设置管理机构,确保每一个保护地设置管理机构,确保“责有人担、事有人干”,为自然保护地高质量保护管理工作打好组织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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