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林业局拟推荐浙江省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工作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名单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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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绿化与自然保护地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工作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省林业局党组审议通过,拟推荐杭州市林业水利局森林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管理处等50个单位为浙江省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工作突出贡献集体、钱超等150名同志为浙江省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工作突出贡献个人,现将候选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11月30日至12月6日,公示期限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局直属机关纪委0571-87399297;省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0571-87399037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路226号 邮 编:310020 邮箱:xuechengshou@126.com 附件:浙江省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工作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名单.doc 浙江省林业局 2023年11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