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总林长会议纪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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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林长办〔2023〕2号 省级林长制协作单位: 根据会议要求,现将《2023年省级总林长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 浙江省林长制办公室 浙江省林业局(代章) 2023年4月21日 2023年省级总林长会议纪要 2023年4月4日上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总林长易炼红主持召开省级总林长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总林长王浩,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副总林长徐文光,省政府秘书长徐大可,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林长制协作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观看了林长制工作专题汇报片,听取了省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省林业局局长胡侠关于我省林长制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2023年林长制工作要点》《浙江省林长履职工作规范》,要求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深入实施林长制,实现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全覆盖,推动高质量森林浙江建设实现良好开局,实现了资源保护和要素保障“双进位”,生态修复与灾害防控“双突破”,生态功能和富民效益“双提升”,值得充分肯定。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林业工作,对林业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特别是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强调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深化集休林权制度改革,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这些重要论述为林业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落实林长制为抓手,加快建设高质量森林浙江,着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先行示范之地,真正让绿色成为浙江最动人的色彩。一要扬优势、争一流,扛起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使命担当。以更高站位维护生态安全、更大力度加强生态修复、更实举措发展生态产业、更新理念弘扬生态文化,着力构建资源丰富、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结构稳定的绿色生态屏障,更好发挥林业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的独特作用,不断厚植绿水青山新优势。二要重质效、强动能,找准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的科学路径。将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的理念、方式、手段贯彻落实到林业工作中,深化林业创新,最大限度发挥创新“乘数效应”,实现更大突破性进展;攻坚林业改革,加大力度推进全国深化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构建林业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和评价机制,取得更多标志性成果;提升林业开放,跳出林业、发展林业,形成更大牵引性效应。三要聚合力、促落实,构建完善常态长效的林长制管理体系。要强化系统观念、协同发力,注重压实责任、健全机制、共治共享,认真落实协作机制要求,做到用心用情、同向同行,形成省级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林长制工作新格局,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林业发展、支持林业改革、参与林业建设的良好氛围。 列席:省委办公厅王斌、贺晨帆,省委组织部赵雄文,省委宣传部俞慧敏,省委编办吴伟平,省政府研究室王文滋,省发展改革委杜旭亮,省教育厅毛宏芳,省公安厅黎伟挺,省司法厅劳泓,省财政厅尹学群,省人力社保厅吴伟斌,省自然资源厅陈龙,省生态环境厅郎文荣,省建设厅应柏平,省交通运输厅蔡洪,省水利厅李锐,省农业农村厅王通林,省文化和旅游厅芮宏,省应急管理厅许小月,省审计厅白剑峰,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张文杰,省广电局张燕,省大数据局金志鹏,省林业局胡侠、李荣勋,省文物局杨建武,省法院张宏伟,省检察院高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