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简报
 
     
 
 

浙江省林业局简报2023年第3期

 
 
发布日期:2023-04-26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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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开发利用 聚力改革“碳”索

浙江省林业碳汇发展成效初显

林业碳汇是国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把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作为国家双碳阶段的5大指标之2;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开发利用林业碳汇;省委省政府高质量森林浙江建设部署会明确要求,实施国土绿化行动,让城乡生态更加美丽;实施林业碳汇行动,让绿色低碳更加彰显。2022年,全省林业碳汇发展行动入围省政府部门改革创新项目现场评审,先行成果得到国家林草局、省委省政府肯定与推广。

一是固碳增汇率先行动。编制并实施全国首个省级林业碳汇中长期发展规划。坚持扩绿增碳,实施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2022年全省完成新增造林32.6万亩,新森林管护49.6万亩,提前两年、超额完成全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目标。围绕提质促汇,实施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全年提升森林质量250.86万亩,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年增率持续位居全国前列。狠抓减灾稳碳,实施松材线虫病除治五年攻坚行动,2022年完成松材线虫病除治707.1万亩,全省疫情发生面积、成灾率和病死树、疫区、疫点、疫情小班数量首次实现“六下降”。强化保护固碳,在全国率先建立省域林地占补管理机制,被国家林草局认定为基层林草治理好经验,作为全国唯一试点并给予政策支持。

二是改革创新先行示范。衢州市、丽水市、安吉县被列为全国首批林业碳汇试点市、县,数量位居全国第一。印发实施《浙江省林业固碳增汇试点建设管理办法》,瑞安、安吉、开化、龙泉等4个县(市)被省双碳办确定为首批林业增汇试点县,11家单位被确定为首批林业碳汇先行基地;磐安、龙泉、安吉、景宁等4个县(市)被列为全省碳汇能力提升类低碳试点县;丽水市、安吉县列为全省森林碳汇、竹林碳汇交易试点;杭州、湖州、衢州、丽水4市开展“林业碳汇贷”金融试点。丽水市、安吉县先后成立全国首个市级、县级森林碳汇管理局,淳安县在全国率先设立乡镇森林碳汇服务中心。安吉县竹林收储写入《2021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开化县“兴林共富”、龙泉市“益林富农”改革入选全省2022年绿色低碳转型典型案例。

三是基础研究稳步推进。组建成立首届林业碳汇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林业碳汇发展基础支撑协作组,多项研究课题纳入国家林草局与省政府合作项目、省“尖兵”“领雁”项目,发布《城市绿化碳储量计量技术规程》等多项规程。首次实现省、市、县三级森林植被碳储量、碳汇量年度监测出数,《浙江省森林植被碳储量计量技术规范》被列入2023浙江省地方标准立项。林业碳普惠计量核定方法在全省“我为亚运种棵树”活动中首次应用,公布浙江省碳汇造林十大主推树种。浙江省区域森林(竹林)碳汇项目开发方法学、浙江省森林碳汇能力提升指导细则(第一版)等基础研究成果通过专家论证。

四是开发利用多跨协同。省双碳办制定印发《浙江省用于大型活动(会议)碳中和的碳普惠减排量管理办法(试行)》,省林业局制定《浙江省“浙林碳汇”项目开发管理操作指引》。会同衢州市开发林业碳账户数字化应用,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成本缩减60%,项目收益率达87.9%以上。组织开展首批“浙林碳汇”项目减排量开发试点,衢州全市、淳安、安吉、龙泉3县(市)首批开发并登记备案项目减排量80907吨,组织开展包括大型会议碳中和、“零碳”公共机构、“零碳”银行网点创建、生态损害赔偿领域在内的浙林碳汇集中交易,现场签约交易3602吨,交易额360187元。省林业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浙江银保监局、省法院、省检察院共同发布《践行“双碳”战略 开发利用林业碳汇 助力山区高质量发展和省域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倡议》,安吉、德清、龙游、龙泉等县(市)累计完成碳汇交易49笔,交易减排量29718.3吨,成交总额超216万元。

五是助力亚运全民参与。省林业局会同亚组委等多部门共同制定《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第4届亚残运会碳中和工作方案》,以林业碳汇助力首届“零碳”亚运举办。省绿委办、省亚组委办、省林业局共同组织开展“我为亚运种棵树”活动,全省活动参与人数超过815万人次。省林业局开发“浙里种树”手机应用,实现义务植树到人、到地块、可量化,首批上线“浙江碳普惠”平台,植树节期间登记开展活动228场次,形成碳普惠积分22万分。全省6个亚运举办城市和衢州、丽水2市,积极开展“杭州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碳中和林”建设,25个县(市、区)建设亚运碳中和林26片共283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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