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林草装备科技创新园研发攻关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林业局
字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政府与国家林草局《共建国家林草装备科技创新园协议》要求,为加快提升林草装备科技创新水平,攻克一批林草装备关键技术,推动先进实用林草装备技术转移转化和产品推广应用,有力支撑创新园建设,经研究,决定启动国家林草装备科技创新园研发攻关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1.研发攻关项目主要分为“揭榜挂帅”重大攻关专项和重点研发项目。紧紧围绕国家林草装备科技创新园建设和我国林草装备技术需求,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显优势”思路,围绕林业草原全产业链布局和林草装备创新链,加快推进林草机械装备关键技术协同创新,重点开展林草装备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智能制造技术等,提升产业竞争力,为林业草原高质量发展和林业草原机械化水平提升提供科技支撑。

2.“揭榜挂帅”重大攻关专项聚焦我国林草行业和装备产业共性技术难题。每项资助50-100万元,其中高校科研院所牵头的项目自筹经费不低于资助经费,企业牵头的项目自筹经费不低于资助经费的2倍。

3.重点研发项目围绕林草装备产业核心攻关技术需要。每项资助30-5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经费不低于资助经费的2倍。

4.针对能够解决的林草装备产业重大技术和共性难题的项目,在申报条件和经费支持方面,实行“一事一议”制度。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揭榜挂帅”重大攻关专项面向全国申报,以林草装备领域的高校、科研院所、永康市林草装备企业等为申报主体,需产学研联合申报并有浙江企业重点参与实施。

2.重点研发项目以永康市林草装备领域的企业为申报主体,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企业须注册在永康市区域内,并具有相应的研发能力和研发投入。

3.同一单位承担研发攻关项目不超过2项。同一项目负责人承担项目不超过1项。

4.申报内容已获得其他资金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5.列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名单,或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存在联合惩戒记录、项目实施的申报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申报。

三、实施期限

1.项目实施期由项目申报单位根据项目实施难度、工作量、实现目标的难易程度科学提出,“揭榜挂帅”重大攻关专项和重点研发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2年。

2.项目申报后,研发的主要任务、指标和总研发投入等原则上不予调整,资助补助经费不足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经费补足。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1.坚持自愿申报原则,申报项目应当对照指南中明确的研发内容进行申报,符合指南的具体申报条件(附件1)。

2.项目申报主体填报《国家林草装备科技创新园研发攻关项目计划申请书》(附件2),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及电子版报至浙江强林智能林草装备研究院。

3.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7月16日17:00。电子版材料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4.浙江强林智能林草装备研究院负责形式审查和会议论证评审,择优立项。

五、其他

1.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2.申报单位应严格履行项目推荐、实施管理和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保障和进行有效的管理与监督。

3.项目管理和验收参照附件3执行。

4.联系人:张文福,电话:0571-87798229,邮箱:zwf870405@163.com。

附件:1.国家林草装备科技创新园研发攻关项目指南(第一批).doc

   2.国家林草装备科技创新园研发攻关项目计划申请书.doc

   3.浙江强林智能林草装备研究院创新研发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林草装备科技创新园

2023年6月1日




[关闭窗口]
 
     
 
地方政府网站 国内林业 省直部门 市级林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