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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3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7-2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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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林提〔2023〕34号

致公党省委会:

贵委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7号提案《以跨山统筹为山区26县生态富民产业聚力赋能》收悉。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现答复如下:

贵委对我省生态富民产业建设进行了全面、细致、认真地调研,现状分析具体、对策建议合理,对加快推动我省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我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先行示范区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拓宽生态价值转化途径,注重产业规划引领,加大政策供给和要素保障,突出科技创新,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初步走出了一条生态价值转化之路,有力促进了我省林业增效和山区林农增收致富。

一、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林业产业适度规模发展

近年来,浙江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深化林业经营体制、林权流转机制、林业金融等改革,为实现“扩绿、提质、增效”、探索林业现代化发展道路提供了许多重要经验,走出了一条生态林业、富民林业、人文林业协同发展的现代林业发展之路。一是建立完善“经营权流转证”发证制度。完善林地经营权证制度,印发了《关于浙江省林地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放《浙江省林地经营权证》,为林业融资担保提供了合法有效的凭证,提高工商资本进入林业领域的积极性。截至目前,我省累计流转林地经营权面积860多万亩,发放林地经营权证1985本。二是引导股份合作促进规模经营。在总结毛竹股份合作、林地股份合作、股份制家庭林场等模式基础上,积极推动国乡股份合作、集体林林地地役权制度改革,探索以国有公司为流转收储平台的林业强村富民集成改革模式。三是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制定出台《浙江省示范性家庭林场标准》《浙江省重点龙头企业命名和管理办法》,全省共培育省级林业龙头重点企业290多家,林业专业大户3900余个,家庭林场2000多家,省级示范性家庭林场200多家 ,农民林业合作社5300多个。

二、持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激发林业产业发展活力

“十四五”以来,我省明确了重点发展林下经济、木本油料、花卉苗木、竹木制造、森林康养五大千亿主导产业,为森林生态价值转化助推强村富民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路径。一是加强产业规划引领和政策供给。为鼓励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林业集聚,2019年经省政府同意,出台了《关于支持工商资本“上山入林”投资林业产业的若干意见》。同时,围绕主导产业先后编制并发布了《浙江省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关于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多个政策文件,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二是强化林业金融支撑。健全林权抵押和保险制度,引导国开行、农发行对国家储备林、林业碳汇的金融支持。积极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林业保险,如常山和青田等地推行的油茶气象指数保险、安吉和龙游等地的毛竹收购价格指数保险,降低林业经营风险。三是完善产业要素支持。规范设施林业用地管理,支持林业重大产业项目的用地保障。在国家林草局支持下,竹材分解设施用地得到了解决,对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着力打造林业特色品牌。在鼓励企业打造宣传自身品牌基础上,重点打造全省优质林产品公共品牌,注册发布省级区域公共品牌“浙山珍”“浙山至品”集体商标;连续举办15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到会客商十多万人次,近五年累计实现成交额157.29亿元,成为亚洲最大的林业展会。

三、持续开展林业“共富”行动,打造一批“标志性成果”

为推动林业主导产业发展,我省紧密结合浙江林业实际,制定了一系列林业产业政策,着力打造一批“共富”标志性成果。一是出台竹产业振兴政策。2020年,会同8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竹产业发展目标、重点和政策,加快构建以竹材分解点、初级加工小微园区、精深加工为框架的竹产业三级加工体系,并切实抓好落实。二是出台林下经济发展政策。围绕中医药传承发展、“两非”背景和共同富裕示范,2021年启动全省“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并经省政府同意制订下发了实施方案;2021年会同省发改委等12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会同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开展了林下道地中药材基地的认定工作。三是拟定油茶保供政策。制订油料保供专项政策,并纳入全省党政主要领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制定《浙江省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油茶保供任务,并推动“浙西”“浙南”两大油库“三产”融合发展。四是鼓励森林康养产业发展。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联合苏沪皖三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共同签署《长三角森林旅游和康养产业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合作协议》,举办首届长三角森林康养旅游资源推介活动,开展省级森林休闲养生城市、森林康养名镇、森林人家、森林康养基地认定工作。出台了全国首个《浙江省古道保护办法》,让古道成为山区农民的致富路。

下一步,我省生态富民产业工作将积极听取贵委有关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我省“山”的特色和“林”的优势,统筹山区和平原、城市及乡村的一体化发展,重点发展五大千亿主导产业,深入打造特色明显、产业融合、绿色共享、生态高效、竞争能力较强的现代林业经济发展模式,让林业产业在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是深入推进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省“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重点抓好股份合作机制、产品订单机制、科技“四联”机制和“三产”融合机制;优化布局、创新机制,着力解决竹产业政策供给问题、产品需求问题和价值增值问题;围绕油茶保供生产任务,加快推进我省油茶产业发展;着力发挥名山公园的经济辐射带动作用,大力发展森林康养产业,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是进一步谋划推动林业强村富民集成改革。深化林权“三权分置”,大力推广国乡股份合作经营和“两山合作社”流转收储平台等模式。鼓励林农以“保底+分红”的形式入股到村集体,并通过国有流转收储平台公司把闲散的林业经营性资源资产集中起来,由社会资本或者国有公司实行统一开发和生产经营,促进集中连片种植和改造,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多样化的产业联结形式,强化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分工协作,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的一体化林业产业联合体。

三是健全以抵押贷款+林业保险为主导的林业金融支持。积极协调金融部门进一步简化及规范林权抵押贷款程序,降低抵押贷款担保门槛,不断扩大抵押范畴,加大政策性银行的融资力度,拓宽林业融资渠道,延长贷款周期,降低贷款利率。加快林业资产评估、集中交易平台建设,解决评估和变现问题。优化林业保险政策,积极推广油茶低温保险、竹材收购价格指数等保险,增强林业经营主体风险防范能力。积极争取直接连接一产的林业加工企业贴息贷款,提高林业产业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是完善以林业产业用地为主导的产业要素保障。用地是产业发展的核心要素之一,这几年我省已经作了一些探索,但还需要进一步深化。下一步,特别是要支持适度规模经营对林业设施用地的需求,规范林业设施用地管理。在建设用地方面,除了国家和省重大重点工程项目外,积极争取自然资源部门支持林业重大产业项目的用地保障。

感谢贵委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省林业局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处  李长涛

联系电话:0571-87399599    

浙江省林业局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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