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发布总林长令专题部署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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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宁市颁布第2号总林长令《关于加大力度打击张网捕鸟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的令》,要求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全面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行为。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紧迫程度。鸟类等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都具有重要意义。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重点管控,提升巡护覆盖范围。要结合实际,加强对鸟类等野生动物的主要分布区、迁飞停歇地、集群活动区以及农贸市场、餐饮场所的排查工作,尤其是对公众举报、志愿者反映曾经存在网具的地方以及反复发生“网情”的地方,组织力量认真细致排查,彻底清除鸟网等非法捕猎工具。要针对性加强对前期涉案人员的盯防监管,建立重点人员管控清单,及时掌握动态情况。 三是加大宣传培训,增强公众保护意识。加大宣传力度,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及时曝光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进行重点以案释法宣传。充分发挥志愿组织作用,引导他们成为野保宣传的先行者,进而提高全民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认知。加强对农场、果园、农田、鱼塘等农业生产经营场所推广使用正规防鸟网具的宣传教育,有效防止“防鸟网”变成“捕鸟网”。 四是深化联防联控,形成高压打击态势。充分发挥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协同,深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阻断非法活动贸易链。强化行政处罚和行刑衔接,加大刑事犯罪打击力度,依法严惩猎杀鸟类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落实监管责任,强化考核奖惩力度。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作为林长制考核的重要依据,分解落实各镇(街道)、各部门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市镇村逐级签订野生动物保护责任书。充分发挥林长警长以及网格员体系作用,推进末端管理落实落地,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发生涉野生动物恶劣案件,或产生严重负面舆情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海宁市林业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