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三专”推进乡镇(街道)林长办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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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台县林长办下发通知,要求以“三专”为标准,有序推进乡镇(街道)林长制办公室建设,并争取在9月底前全面完成,确保林长制落地生根。 一是有专门的工作场所。各乡镇(街道)设立的林长制办公室,必须相对独立,不能与乡镇(街道)其他办公室混杂在一起,但必要时可与乡镇林业工作站合署办公,并且悬挂醒目统一的林长办工作牌子。林长办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不得超面积配备,严禁超标装修,力求简洁大方,节俭节约,秩序井然。 二是有专职的工作人员。乡镇(街道)林长办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保证时间、精力、人员“三到位”。全力协助乡级总林长、副总林长做好区域工作总督查、总调度等工作,为区域林业发展政策制定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林长办工作人员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流值班,确保办事群众找得到人、说得上话、办得了事。 三是有专项的工作职能。乡镇(街道)林长办在辖区总林长的领导下,负责拟定林长制工作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协调、调度督查、检查考核林长制实施情况;全面加强资源保护、推进生态建设、推动产业发展、强化灾害防控、加强执法监管、完善护林组织,形成党政同责、属地管理、部门协同、源头管理、监管严格、保护有力、全域覆盖、奖励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新格局。高质量完成上级林长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天台县林业局) | ||||